时间:2019-10-10 来源:东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9年9月24日在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东区财政局局长 高 登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我区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区委十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牢牢把握“稳中快进、高位提升”工作基调,积极有效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狠抓增收节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严格财政保障序列,强化债务风险管控,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保持了财政稳健运行。
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十七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批复及调整情况。
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89万元。2018年12月,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88,0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30,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9,6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5,961万元。
(二)2018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口径收入情况。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67亿元(不含攀钢等不分享企业和行业,下同),下降3.3%,其中:按现行财政体制属于中央、省和市级的收入为17.68亿元,下降10.25%;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23.09亿元,下降1.91%,其中:按现行财政体制属于中央、省和市级的收入为17.59亿元,下降10.25%。
(2)区级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920万元,为调整预算(88,009万元)的102.17%,同比增收11,108万元,增长14.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0,879万元(含上级专项拨款补助列支,下同),同比减支1,533万元,下降0.89%。按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市与区的财政结算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2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8,96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2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3,52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349万元、调入资金3,224(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7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3,19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00万元以及上年结余5,543万元后,总收入为244,601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170,87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7,888万元、上解支出21,12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1,208万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9年继续使用的项目,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718万元,本级项目结转490万元),实现了收支滚动平衡的目标。
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上级补助收入增加75万元,主要是省级增加试点小城镇及民族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返还补助55万元、市级增加市对县区政策性补助20万元;上解支出增加27万元,主要是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专项上解增加27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723万元,为调整预算(29,658万元)的100.22%,同比增收18,550万元,增长166.0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375万元,同比增支6,143万元,增长30.36%。当年收入29,72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962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856万元以及上年结余1,361万元后,总收入为38,902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26,37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856万元以及调出资金27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644万元。
东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及结余情况。
2018年初,东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8,600万元,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养老保险缺口上解以及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超收收入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1,108万元,扣除因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引起的超收后,当年实际超收收入为1,643万元,再加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1,857万元后(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计3,500万元,全部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后,2018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500万元。
4. 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878.67万元,同比增加362.76万元,增长70.31%(主要是当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较多)。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38万元,同比增加3.37万元,增长167.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5.26万元,同比增加363.79万元,增长82.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1.98万元,同比增加376.49万元,增长1,477.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3.28万元,同比减少12.7万元,下降3.05%);公务接待费68.03万元,同比减少4.40万元,下降6.07%。
5.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执行及结转情况。
2018年,东区共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3,523万元,支出42,805万元,结转下年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60万元,支出260万元;“公共安全”收入133万元,支出133万元;“教育”收入1,420万元,支出1,344万元,结转下年76万元;“科学技术”收入1,541万元,支出1,54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414万元,支出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811万元,支出5,800万元,结转下年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3,443万元,支出3,443万元;“节能环保”收入4,593万元,支出4,593万元;“城乡社区”收入660万元,支出60万元,结转下年600万元;“农林水”收入820万元,支出820万元;“交通运输”收入9万元,支出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906万元,支出90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收入972万元,支出941万元,结转下年31万元;“金融”收入5万元,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收入22,536万元,支出22,536万元。
6.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东区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8,349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其中,置换债券收入47,849万元,新增债券收入500万元。置换债券使用情况如下:偿还2015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存量债务28,049万元、再融资置换债券19,800万元(偿还2015年一般债券三年期到期债券)。新增债券5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新建炳二区三森幼儿园。
当年,东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9,7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7,888万元(其中:通过争取置换债券和再融资置换债券还本47,849万元,预算安排还本3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856万元(全部为预算安排还本)。
截至2018年底,东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8,8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8,374万元、专项债务60,508万元),控制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7,180万元)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东区政府债务情况与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情况一致。
以上2018年东区财政决算,请予审查批准。
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18年,区政府认真落实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切实加强财税体制、政府债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同时,积极沟通交流,虚心听取意见,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不断增强依法理财能力。
三、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8 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中期之年,面对严峻的收支形势以及债务风险管控压力,全区财政工作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守底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一是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细化实化全年收入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倒排收入任务,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切实增强执收部门责任感,形成收入组织“人人知目标,齐心抓收入”的良好态势。二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利用税收征管协作平台和“六方合作”机制,加大涉税信息共享力度,防止税收“跑漏滴走” ,全年共查补税款4,000余万元。三是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薄弱环节的跟踪监控力度,及时掌握税源动态,找准税源增收点,重点抓好外来建筑施工以及外出建安企业等税源管控,严防税收流失。四是深挖税制改革潜力,及时将水资源费改税、金融业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财政增收新动能,全年区级入库2,321万元。五是紧紧抓住阳光康养和棚户区改造等政策机遇,加快土地上市挂牌交易进度,全年完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26,566万元。
(二)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2018年,全区上下继续强化“三抓”工作,主动作为,把争取上级支持作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的重要抓手。一是区级各部门共争取上级资金15.69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独立工矿区补助以及县级基本财力奖补等财力性补助资金4.84亿元,增长6.39%;专项补助资金6.02亿元(含“三供一业”补助资金);债券资金4.83亿元。二是2018年成功争取到省级独立工矿区政策,并获得财力补助资金3,000万元。
(三)全力保障重点支出。
2018年,区财政按照“保运转、保民生、转方式”的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强化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保障。其中:教育支出41,827万元,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困难学生资助、扶持薄弱学校发展以及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5万元,重点支持全省公共文化示范县(区)创建、城市形象宣传、公益电影放映、举办重大体育赛事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1万元,重点保障就业创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养老服务、爱心(惠民)超市等方面;医疗卫生支出14,722万元,主要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节能环保支出7,219万元,重点用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方面;住房保障支出28,772万元,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乡村振兴、城市管理、扫黑除恶、非洲猪瘟防控、河(湖)长制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精简各类会议等活动,尤其是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全年下降3.5%。强化预算约束,完善财政资金审批程序,从严控制追加预算。继续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4,561万元(其中盘活自有资金5,074万元),切实解决资金“趴在账上睡觉”的问题。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全年审结项目68个,审减金额5,135万元,审减率14.46%;全年实施政府采购6批次,节约资金483万元,节约率4.8%。
(五)强化债务风险管控。
一是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齐心协力,严控债务风险,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东区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东区政府2018年债务化解工作计划》以及《东区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二是借债务管控之际,进一步规范东区财政财务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的通知》《关于当前债务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三是认真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截至2018年8月31日,系统内债务在财政部规定期限内全部置换完毕,通过置换,减轻了区级还本付息压力,优化了债务结构;同时认真做好系统内债务还本付息工作,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2.01亿元用于还本付息(其中还本1.19亿元、付息0.82亿元)。四是通过强化收入征管、全力争取上级支持等方式做大做强东区综合财力,特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较上年增加了2.54亿元,有效降低了专项债务率。五是按照上级巡视整改要求,对纳入债务风险预警的地区,严格优惠政策兑现,原则上暂停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以及省政府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之外的其他财税优惠政策。六是严格控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做到东区隐性债务“只减不增”,2018年筹集资金化解隐性债务1.41亿元(含付息0.26亿元)。通过以上管控举措,确保了东区政府综合债务率控制在100%以内,提前一年退出全省债务风险预警地区,并在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中,得到了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六)积极推进财政改革。
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实施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健全预算平衡机制,出台了《东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突出预算绩效管理,选取了10个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试点、抽取了5个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试点,并对6个预算单位、12个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印发了《东区基层财政考核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县乡财政运行质量,在2017年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中,获得了省财政厅通报表扬。规范政府资产管理,编制了东区政府资产报告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开展政府以及部门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全面反映政府以及预算单位综合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完成了区级预算单位内控体系检查。强化财政暂付款管理,制定了《东区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化解财政暂付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滥发钱物、私设“小金库”以及节前财务监督检查,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常态化机制,全年组织开展财政财务规范性检查10余次,实现区级预算单位全覆盖,促使全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主要包括:财政收入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较重;预决算编报水平以及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同时,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及区人大财经委也对财政管理改革和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区政府将高度重视,进一步研究分析,在以后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汇报完毕。
附件:2018年财政决算公开表 (2019.9.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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