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6 阅读次数:
关于东区2016年财政收支调整预算
(草案)的报告
(2016年12月29日在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上)
东区财政局局长 倪 云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收支预算(草案)是: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69,1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5,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30万元。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108,45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4,8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7万元。
(二)1-11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执行情况:1-11月,东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6,0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6.67%,同比减收10,320万元,下降18.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5,8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9.84%,同比减收8,279万元,下降15.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62%,同比减收2,041万元,下降88.35%。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0,88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9.36%,同比减收3,954万元,下降11.35%;非税收入完成14,93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97%,同比减收4,325万元,下降22.46%。
财政支出执行情况:1-11月,东区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13,536万元(含专项补助列支,下同),占年初预算的104.68%,同比减支10,011万元,下降8.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09,5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52%,同比减支8,229万元,下降6.9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4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9.48%,同比减支1,782万元,下降31.09%。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区级各部门着眼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增收节支,倾力争取上级支持,集中财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但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经济下行以及政策调整和市级目标任务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全年我区财政收支总量、结构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均将发生变化,需要对东区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影响因素
从2016年1至11月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的收支形势研判,经济下行、政策变化等因素对收支预算的执行带来了较大的冲击,主要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下行以及市级目标任务的调整,需要相应调整预算
一是受当前经济下行以及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需要相应调整预算,一方面东区二三产业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存量税源逐年枯竭,加之企业资金紧张,新增欠税不断上升;同时,房地产市场低迷,商品房库存量较大,房地产业相关税费对财政的贡献率明显减弱。另一方面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与范围扩大、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直接造成财政政策性减收。特别是从今年5月起,“营改增”实施全覆盖后,税制发生改变,对我区原以营业税为主体的财政收入造成重大冲击,我区分享比例下降50%(“营改增”前营业税区级分享比例为32.5%,改革后,增值税区级分享比例调整为16.25%),政策性减收效应更加明显。今年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大力清缴欠税等措施,但也扭转不了税收下降的趋势,预计全年税收收入较年初预算短收4,364万元。二是受市级目标任务的调整需要相应调整预算,今年市下达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为7.5亿元,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税收收入短收的情况下,区级各部门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深挖增收潜力,重点做好国有资产处置、罚没收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等非税收入的征缴入库,预计全年非税收入较年初预算增收13,772万元。三是今年我区土地出让进度缓慢,成交量较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下滑,预计全年土地收入较年初预算短收2,730万元,也需要相应调整预算。
综合来看,2016年东区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75,27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6,148万元,较上年增长0.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5,00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9,40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短收4,364万元,非税收入增收13,772万元),较上年增长2.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70万元,比年初预算短收3,26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较上年下降88.31%。
(二)“营改增”扩围政策的实施,需要相应调整预算
一方面,从今年5月起,“营改增”政策实施全覆盖后,作为我区第一大税种的营业税已退出历史舞台,改征增值税后,减税效应进一步增强,税收收入结构和总量发生了较大变化,需做相应调整;另一方面,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的要求,中央财政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这对地方财力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需做调整处理。
(三)债券安排引起财力变化,需要相应调整预算
按照《预算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2016年,我区共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41,28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1,0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主要用于保障四十二中小学校以及成都外国语学校攀枝花学校(原四十一中小学校)等地方重点项目建设;置换债券 30,280万元(一般债券19,480万元,专项债券10,800万元),全部用于置换2014年审计清理锁定债务中2016年到期的债务本金。上述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一般债券为30,48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专项债券10,800万元。这些债券的安排使得区本级财力发生了变化,应对预算作相应调整。
(四)转移支付及上年结余引起财力变化,需要相应调整预算
一是今年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加大,且成效明显,争取到均衡性转移支付以及县级基本财力奖补收入10,979万元(其中增量部分2,311万元)、一次性财力补助4,663万元、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新增财力补助44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1,400万元,需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内安排使用。二是受税收短收的影响,市对区综合补助也将受到较大的影响,预计全年较年初预算减少1,408万元。三是根据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办理情况,上年专项结转6,968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也需纳入预算安排。
(五)基本支出受政策调整影响,也需要相应调整预算
受今年下半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等政策实施的影响,人员支出需作调整处理;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实施以及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标的影响,公用运转支出也需作调整处理。
三、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建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
1.收入预算调整。调增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408万元。调整后,东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65,597万元调整为75,005万元。
2.财力变化情况。收入预算调整后,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0,48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再与上解支出品叠后,全年可用财力达到159,35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4,256万元。若扣除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0,480万元后,全年实际可用财力为128,87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3,776万元(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9,40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以及县级基本财力奖补收入增量部分2,311万元、“营改增”财力补助1,000万元、其他财力性补助6,000万元左右)。
3.支出预算调整。根据公共财政财力的变化情况以及全年财政支出执行的实际需求,按照“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对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行调整。具体为:
(1)调整人员支出预算6,613万元。主要为:调增基本工资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500万元;调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资447万元;新增社区网格员补助732万元;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财政负担养老保险1,800万元;调减退休人员退休费3,517万元;调增2015年度目标绩效奖励1,952万元;新增2016年度目标预兑现奖励3,699万元。
(2)调整公用运转支出918万元。其中:新增公务交通补贴220万元;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调增学校运转支出836万元。
(3)调增项目支出3,646万元。主要为:环卫管理及整治支出2,08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补助支出700万元、学校基本建设以及设备设施购置经费366万元、“9.19”暴雨抢险救灾支出500万元。
(4)新增地方政府一般置换债券还本支出为19,480万元。其中:偿还高创投浙商银行贷款9,150万元;偿还2011年五年期委托贷款6,000万元;偿还201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还本3,000万元;偿还国开行学校基本建设贷款1,100万元;偿还教育开行还本230万元。同时,相应调减贷款还本支出3,230万元。
(5)新增地方政府转贷支出11,000万元。其中:四十二中小学校建设资金6,000万元;成都外国语学校(攀枝花学校)建设资金5,000万元。
(6)新增上年结转支出3,526万元,主要用于上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支出。
调整后,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的104,851万元调整为150,432万元,调增45,581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支出、人员支出以及上年结转支出增加),增长43.47%。其中:区本级由100,651万元调整为145,882万元;镇级由4,200万元调整为4,550万元。收入减去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8,919万元,扣除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和结转下年支出后,净结余3,765万元,实现了收支滚动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调整。调减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6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3,530万元调整为270万元。
2.财力变化情况。收入预算调整后,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0,800万元以及上年结余收入后,全年可用财力达到12,19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253万元。若扣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0,800万元后,全年实际可用财力为1,39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547万元(主要是本级收入短收造成)。
3.支出预算调整。根据政府性基金财力变化情况以及全年财政支出执行的实际需求,对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行调整,具体为:
(1)调减本级国有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2,432万元。主要有:环卫管理及整治支出1,585万元;调减专项置换债券付息847万元。
(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置换债券还本支出为10,800万元(用于偿还高创投浙商银行贷款)。
(3)新增“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20万元,用于土地复垦支出。
(4)调减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环卫管理及整治支出495万元。
(5)新增上年结转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上年结转旅游发展基金和彩票公益金专项转移支付结转支出。
上述支出调整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的3,607万元调整为11,850万元,调增8,243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增加),增长228.52%。收入减去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340万元,实现了收支滚动平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按照上述支出调整后,2016年全区地方财政支出为162,282万元(不含上级专项补助支出),根据年度决算办理事宜,置换债券支出未纳入年度决算线上支出,扣除后,2016年我区地方财政实际支出为132,002万元。
(二)按照新《预算法》以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等规定,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于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超收9,408万元,届时在办理年终决算时将按规定将净结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5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3,054万元,按照相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由于今年出现超收,2016年暂未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财政经济形势错综复杂,财政运行十分困难,实现收支平衡的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共克时艰,为在全市“两个率先”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