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02 阅读次数: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区政府工作安排,经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汇总,2015年攀枝花市东区区级预算单位,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82万元,较2014年预算减少395万元,下降21.0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2014年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352万元,较2014年预算减少27万元,降低7.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0万元,较2014年预算减少368万元,降低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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