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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22-04-27 来源:东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镇财政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联系、协调区财政与税务部门有关的业务工作;拟订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审核各类税收减免规定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负责联系、协调上级财政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5.负责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参与研究地方金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执行金融机构管理政策制度,推进金融生态区建设。

  6.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7.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8.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9.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区属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2.负责拟订政府融资政策,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13.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4.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5.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负责财政金融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16.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编制人数24人,实有职工23人,退休职工12人,临聘人员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东区财政局2022年重点工作。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为准绳,在挖掘潜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功夫,强化预算编制政策导向,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和财政资源统筹。紧跟中央、省、市税收制度改革的统一进程,全力做好市对区新一轮财政体制等财税改革前后的衔接工作,努力争取和维护东区利益。建立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盘活使用力度,及时清理收回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全区重点项目(工作)支出。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坚持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实施预算支出项目化管理,对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支出,不予预算安排。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支付、账务核算全过程清晰,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

  2.突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增强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层层传导压实绩效责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3.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坚持依规举债,杜绝超限额、无预算举债行为的发生。严控政府债务增量,科学合理处置债务存量,加大棚改土地、未拆除楼栋等资产盘活利用力度,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力度,确保债务风险等级管控在红色以下。强化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4.完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东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强化项目的储备、包装、申报、建设、竣工决算以及绩效管理工作,依法合规组织实施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严控项目工程增量,有效节约政府投资。

  5.加强国资国企管理。以服务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东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绿色低碳、物业管理、数字化等方面探索去行政化,走市场化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全面清理房产、土地、车位、矿产、特许经营权等资产项目,盘活存量、做大总量、提高质量。深化完善国有企业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东区区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东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东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推动企业规范化运营,确保东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6.严肃财经纪律执行。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防范财政资金管理风险为目标,对预算管理、支付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防范化解管理风险。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财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29.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2.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经费支付由总预算变为部门预算支付,分别为保障网络安全将对全区网络安全设施改造升级需要增加项目资金80万元,聘用法律顾问3万元,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30万元,特色农业保险补贴资金80万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115.76万元。

  1.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财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9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6万元,占100%。

  2.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财政局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9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32,占60.38%;项目支出368.28元,占39.6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财政局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9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32,占60.38%;项目支出368.28元,占39.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财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29.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2.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经费支付由总预算变为部门预算支付,分别为保障网络安全将对全区网络安全设施改造升级需要增加项目资金80万元,聘用法律顾问3万元,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30万元,特色农业保险补贴资金80万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115.7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9.8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2万元,占7.01%,卫生健康支出30.48万元,占3.27%,住房保障支出43.9万元,占4.7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71.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72.52万元,主要用于两类公司监管、绩效评价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内控制度改革、三会报告专项工作等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软件使用费、网络安全设施升级改造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7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支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8.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6.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60.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财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预算。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0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21年将新购0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财政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财政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东区财政局以及下属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国资国企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东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家具等。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东区财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东区财政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929.6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人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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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陈雯   责任编辑: 喻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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