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3 阅读次数: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区一级承担的工作。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建立的各类基金、风险金、分险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和监督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管理工作。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区属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及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办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4、负责联系协调全区金融机构,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交流,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省、市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大会、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和“两城”建设重大布局以及区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有效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狠抓增收节支,严格财政保障序列,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强化风险管控,深入推进预算绩效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25.21亿元,下降5.51%,其中,按现行财政体制属于中央、省和市级的收入为18.31亿元,增长3.56%。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028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04%,同口径增长6.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9,712万元(含上级专项拨款补助列支,下同),下降6.54%。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收入69,02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2,57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6,7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6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7,01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万元、调入资金46,607万元以及上年结余1,208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19,927万元。收入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71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78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8,315万元以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8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3,092万元,实现年度收支滚动平衡目标。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89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20%,下降33.0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643万元,下降14.15 %。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收入19,89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92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元以及上年结余644万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32,430万元。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64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314万元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208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265万元,实现年度收支滚动平衡目标。
3.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截止2019年底,东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0,801万元(一般债务128,607万元、专项债务52,194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207,413万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当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7,013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其中,再融资置换债券收入26,78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债务本金),新增债券收入233万元(安排用于新建炳二区龙菁幼儿园)。
全年实现教育支出49,442万元,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困难学生资助、扶持薄弱学校发展以及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28万元,重点支持全省公共文化示范县(区)创建、城市形象宣传、公益电影放映、重大体育赛事举办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02万元,重点保障就业创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养老服务、爱心(惠民)超市等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8,001万元,主要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农林水支出5,616万元,重点支持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强农惠农政策兑现、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乡村振兴政策全面实施。
东区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属于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东区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东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17.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26.58万元,下降10.40%。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节约支出。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0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23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1%。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0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78万元,占89.64%;项目支出62.93万元,占10.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6.8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6.65万元,下降10.41%。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节约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8.77万元,下降4.51%。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2.55万元,占79.4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74万元,占8.19%;卫生健康支出27.32万元,占4.50%;住房保障支出48.03万元,占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07.6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4.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1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执行的监督。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完成预算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39万元,下降51.3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执行的监督。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全市金融机构座谈会商务接待费0.19万元;
接待省财监局检查工作0.09万元。
接待上级机关到局调研工作接待费0.0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9年,东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2万元,比2018年减少81.55万元,下降64.18%。主要原因是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的规定,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执行的监督厉行节约。
2019年,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7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区财政局公车改革已全部完成,2019年度无公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财政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金财网络租用及维护费”“ 内控制度改革专项经费”“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这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区财政局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金财网络租用及维护费”“ 内控制度改革专项经费”“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金财网络租用及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74.38%。通过项目实施,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电信公司光纤租用费以及网络升级、日常维护,保障部门网络正常运转.
(2)会计继续教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45.75%。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2019年辖区会计从业人员年度继续登记备案工作。
(3)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54%。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秩序、服务财政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有用。
(4)处非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77%。通过项目实施,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部署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全区金融安全,全面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5)内控制度改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30.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督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和优化现代化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通过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金财网网络租用及维护费
|
||||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 |
执行数: |
5.95 |
|
其中-财政拨款: |
8 |
其中-财政拨款: |
5.95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电信公司光纤租用费以及网络升级、日常维护,保障部门网络正常运转 |
按照进度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网络升级、日常维护费、网络升级、日常维护费 |
8(10分) |
5.95(8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保障网络正常运行 |
保障网络正常运行(20分) |
正常运行(2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按年度推进 |
2019年全年(10分) |
已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网络运行使用、维护 |
8(10分) |
5.96(10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5分 |
5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5分 |
5分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 |
10分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10分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区级部门满意度调查 |
95%以上(20分) |
基本达到(20分)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 |
执行数: |
1.83 |
|
其中-财政拨款: |
4 |
其中-财政拨款: |
1.83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2019年辖区会计从业人员年度继续登记备案工作 |
按照进度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19年辖区会计从业人员年度继续登记备案工作 |
确保稳定 (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辖区2100名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0分) |
达到预期指标(2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全年(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管理系统运行及资料费 |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无 |
无 |
无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
提高业务能力(30分) |
达到预期指标(30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率达95%以上 |
基本满意(2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5分)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 |
执行数: |
1.08 |
|
其中-财政拨款: |
2 |
其中-财政拨款: |
1.08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秩序、服务财政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有用 |
按照进度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全区84家预算单位2018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不少于12次全面监督检查 |
促进合法合规使用资金(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秩序、服务财政改革发展 |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0分) |
达到预期指标(2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全年(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日常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促进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
合理使用资金(30分) |
达到预期指标(30分)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率达95%以上 |
基本满意(2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5分)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处非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3.87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3.87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部署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全区金融安全,全面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
按照进度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确保3起生大非法集资案无到京到省上访, |
确保稳定 (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8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防范、化解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力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发展 |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0分) |
达到预期指标(2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全年(20分) |
达到预期指标(2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印制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委托第三方对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合规性检查 |
打击防范非法集资(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化解不稳定因素 |
有效开展维稳工作(30分) |
达到预期指标(30分)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率达95%以上 |
基本满意(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内控制度改革专项经费 |
||||
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 |
执行数: |
1.83 |
|
其中-财政拨款: |
6 |
其中-财政拨款: |
1.83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督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和优化现代化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通过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
按照进度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区84家行政单位开展内控体系建设 |
合理分配资金(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督导全区84家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和优化现代化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通过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0分) |
达到预期指标(2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全年(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联合第三方开展内控体系建设检查购买服务费 |
确保工作有序推进(1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0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完善 |
合理使用资金(30分) |
达到预期指标(30分)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84家行政单位满意率达95%以上 |
基本满意(20分) |
达到预期指标(18分)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指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财政基本职能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区一级承担的工作。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建立的各类基金、风险金、分险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和监督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结算管理工作。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区属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及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办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4、负责联系协调全区金融机构,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交流,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省、市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1、财政局下属评审中心1个二级部门;设局办公室、预算和国库股、资金股、综合股、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等5个内部机构,派驻纪检组1个。
2、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编制人数24人,实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24人(不含派驻纪检组1人);退休人员12人。
3、我单位截止2019年底资产合计65.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2万元,非流动资产42.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60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60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607.63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544.7万元,项目支出62.93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79.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2.02万元,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9.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4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金额131.2万元。分别是:1、报表印刷费年初预算为7万元;2、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运行系统维护费年初预算为7.2万元;3、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9万元;4、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5、处非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5万元;6、会计后续教育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4万元; 7、金财网络租用及维护费年初预算为8万元;8、内控制度改革专项经费年初预算为6万元;9、政府投资工程评审费年初预算为80万;10 、两类公司监管费年初预算为3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在2019年的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对8个项目进行预算调减,调整金额98.42万元; 5个项目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完成,还有3个项目在次年年初执行完成。
(三)支出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在执行中有8个项目与年初预算编制发生了偏差。分别是:1、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运行系统维护费年初预算为7.2万元,执行金额为0.09万元;2、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9万元,执行金额8.13万元支付。3、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执行金额为1.08万元;4、处非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5万元,执行金额为3.87万元;5、会计后续教育工作经费年初预算为4万元,执行金额为1.83万元; 6、金财网络租用及维护费年初预算为8万元,实际执行金额为5.95万元;7、内控制度改革专项经费年初预算为6万元,执行金额为1.83万元;8、政府投资工程评审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执行金额为0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进行自评,自评分为95分,从评价情况看,2019 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编制有一定偏差。
(三)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是关键。一是进一步规范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程序,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加强项目绩效的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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