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5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配合业务科室管理区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规定程序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负责相关会计核算,编报会计报表工作。
2、根据批复的预算单位资金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支付业务。
3、建立财政资金汇总和财政资金清算管理系统,处理预算单位的支出信息及其他经济信息。
4、定期与业务科室、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务,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报告财政资金支付情况。
5、审核、汇总区本级部门决算。
6、管理区级财政直发工资账户、办理区级预算单位工资及离退休费的直接支付。
7、受理预算单位、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查询事宜。
8、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实现从资金支付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令下达、代理银行支付、银行清算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9、承担预算单位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能力的提高。
10、办理财政监督复核工作,积极履行支付中心复核岗位职责。
二、部门概况
东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支付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6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21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2017年支付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6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2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支付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5.2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33万元,增长8%。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支付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5万元,增长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支付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64万元,占7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4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9.72万元,占3.74%;住房保障支出24.41万元,占9.38%。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6(项):2017年决算数为202.64万元,完成预算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23.44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9.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 2017年决算数为24.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支付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0.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付中心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支付中心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支付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4万元,比2016年增加4.14万元,增长16.3%。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无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无支出。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有车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国库支付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