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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镇财政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联系、协调区财政与税务部门有关的业务工作;拟订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审核各类税收减免规定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负责联系、协调上级财政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五)负责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参与研究地方金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执行金融机构管理政策制度,推进金融生态区建设。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区属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负责拟订政府融资政策,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四)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五)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负责财政金融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十六)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在做大财政收支规模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深入分析研究财经形势,及时准确把握政策效应,客观科学预测收入态势,增强收入执行的前瞻性。二是进一步完善财税、国土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及时与税务、国土等主要征收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督促计划执行。三是深入分析总结税收、非税收入和土地收入增减变量因素,及时提出针对性建议和可行措施,大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收入进度。四是强化收入征管措施落实,加大违规减免税费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五是积极争取新增开发用地指标,密切关注土地开发项目,加大土地招拍挂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在抓收入的同时,我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和精打细算”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按10%的比例标准压缩区机关各部门及街道行政运行经费,严格控制零星追加,严格控制预算支出非正常增长,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面对日益突出的财政收支压力,坚持“增收节支、有保有压”原则,牢固树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想,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整合财政资源,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重点保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支出以及沿江打造、阿署达景区建设、炳四区安置房建设、欢乐阳光节等急难险重项目资金需求,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平稳发展。
(二)服务发展大局,加快财源建设
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挥地方财政在优化经济结构、稳定增长和扶持地方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整合财政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2014重点项目及2014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共约40个,总投资319,930万元,2014年资金需求100,434万元,已落实建设资金23,784万元(其中区级预算安排资金7,354万元、争取上级资金9,930万元、贷款6,500万元)。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积极兑现工业及三产发展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经济结构优化和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培育高端特色优势产业。三是安排三产发展专项经费936万元,支持和发展现代物流、节会品牌、金融保险、特色街区、文化创意、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园区布局调整和功能建设,积极引进规模化品牌企业落户,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银政企交流联系,积极为企业发展开创融资便利“通道”。抢抓新一轮西部开发政策机遇,努力争取国家、省、市各种企业发展政策资金,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加大地方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安排落实地企协作资金490万元,工业发展扶持资金500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银、政、企纽带联系作用,安排工业应急转贷资金2,000万元,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五是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六是安排项目包装储备及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夯实千亿园区基础。
(三)拓展资金渠道,增强财政实力
为应对财力不足的严重局限性,积极向上争取和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扩大了财政资金资源。一是深入研究上级转移支付有关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导向,重点针对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水利交通、环保、农业等资金政策,提前做好基础准备,抢抓政策扶持资金先机。。二是积极向上呼吁加大对区市政基础设施、老旧城区改造、沿江打造、学校建设等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市、区政府投资责任。三是根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完善相关规定,做好年度市对区综合补助专项资金结算。截止2014年8月底,争取省级促进发展补助资金2000万元,地方转贷资金3,000万元。四是关注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动态,审慎研究市级事权下放相关政策,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努力争取和维护东区利益。五是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多形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模式,在国家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收紧银根的背景下,认真研究融资政策,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模式,完成新的三年期委托贷款50,979万元,为全区各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动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改善支出结构,突出重点保障
1、努力加大教育投入。一是多方筹集资金,保障学校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上级补助和融资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10,320万元,重点支持二十七中小改扩建、三十九小新建及十小、十四小、十七中、二十五中小运动场改造和十六小、十九中小学校食堂改造。二是足额安排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足额兑现离退休教师退休费和目标绩效奖励,为广大教职工人员工资福利等提供了可靠保障。三是适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由570元/人调整为740元/人,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由450元/人调整为520元/人。2014年安排1,750万元,有效保证了学校正常运转和扶持薄弱学校发展。四是加大对城市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按照省、市要求,提高我区“两免一补”标准,并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全面落实新增免费提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和对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的政策。五是安排资金542万元,保障骨干教师津贴、高考质量奖、义务教育考核配套奖、“百村支教”补贴兑现以及教师培训、教研科研,民办教育扶持发展。
2、致力改善服务民生。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区级财政资金8,908万元,重点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城市医疗救助、社会救济、低收入群体就业及补助、社会化养老服务、伤残死亡抚恤、退伍军人安置及义务兵优待金、80岁以上高龄补贴、“两免一补”、困难学生资助、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并按照省、市要求,提高我区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及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标准。及时按照民生工程进度兑现各项民生政策。
3、大力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结合东区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实际,安排统筹城乡发展经费1,800万元。重点支持大河沟整治、生态功能区建设、银江小城镇建设、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培育特色农产品、农业专合组织,实现农业提质增效。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等强农惠农政策,2014年兑现补贴资金21.4万元,应享受补贴面积达5186.86亩,惠及农户 1800余户,其中粮食直补资金2.56万元,综合补贴18.84万元。及时兑现征地拆迁农民补偿安置和生活过渡费,有效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妥善解决农民失地失业、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等问题,切实关心农民生产生活。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调动村民筹资筹劳积极性,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认真做好了2013年、2014年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报账工作。项目总投资2886.82万元,其中投入财政专项资金 2819.82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5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4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346.82万元、镇财政资金583万元),整合社会资金50万元,群众自筹17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将直接使974户农户受益,涵盖3032人,并将进一步促进项目区特色旅游产业及农业支撑产业的发展,使乡村旅游及农家乐旅游连线成片,把阳光变财富,山乡变乐园,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
4、巩固城市建设管理投入。筹措资金1.46亿元,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旧城改造、特色风貌打造、环卫管理及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五创联动”等重点工作。大力支持“四化”建设、旧城改造规划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示范点建设、小区清扫保洁、绿地管护、公厕旱厕维护、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城市排洪沟建设维护、小区路灯维修更换、小区道路建设、煤气管网改造等项目实施推进。
5、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积极筹措沿江打造资金2.09亿元,切实保障沿江打造、沿江绿化、美化、亮化等项目顺利实施。积极筹措阿署达新村旅游景区建设资金2.76亿元,大力推进阿署达村民集中居住区、特色街区、花香果园区等项目。统筹安排资金2.67亿元,保障落实征地拆迁、渡口记忆旧城改造项目、炳四区城市综合体建设、大河沟东区段整治工程、欢乐阳光节等项目实施推进。
6、全面推动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安排社会管理创新资金6,169万元,积极推进社区(小区)绿化文化广场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市级试点社区(村)建设及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经费2,337万元,保障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基层综合统计、粮食储备管理、科技、文化、体育发展等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公安、消防、质监、工商、国土等部门相关经费,积极推进辖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五)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理财水平
1、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加强和规范镇级预算编制,提高综合预算编制水平。认真执行调整压缩“三公”经费规定和其他一般性支出等规定,严格控制支出总量。严控“三公”经费管理,研究制订了《攀枝花市东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东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东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在东区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开了总预(决)算报告及财政收支总预(决)算表。稳步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今年,选取了10个单位(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2、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是积极推进银江镇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通过配合协调银江镇,与人民银行、城商行、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衔接沟通,完成银江镇单位零余额账户开立工作,同时加快对银江镇负责政府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镇级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巩固会计集中核算转轨工作成果,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完成了全区行政单位新旧制度下账务的数据转换工作,同时组织了3期集中培训,对全区59家行政及参公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了新会计制度的培训。三是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强化执行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出,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四是严格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2014年1至8月,督促整改违反预警规则资金支付业务106笔,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92%。
3、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印发了《关于贯彻<攀枝花市2014至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对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条件作了明确要求。同时加强采购计划审批,对不符合采购程序和采购条件的采购项目坚决不予批准。截止
4、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一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资产配置,制定了《东区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试行)》。二是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审批管理,重点对需要报废处置的资产进行现场查验和拍照存档。三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区行政、事业、团体组织的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四是加强报废资产处置监督,督促资产报废单位及时将报废物品按要求处理,处置收益及时交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管理。截止
5、加大政府投资评审力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规范基本建设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约财政资金。截止2014年9月共送审项目90个,审结项目80个,送审金额38946.87万元,审定金额32600.79万元,审减6346.08万元,审减率16.29%。达到了节支增效的效果。
6、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一是完成了区卫生局、区妇幼保健院、枣子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的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结合我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9+5”专项方案》要求,开展了乱发钱物专项检查,在全区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与区监察审计、人社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抽样检查了区卫生局、区妇幼保健院、区科知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食药监局等单位。三是开展了2013年市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检查,重点对局资金管理业务科室和部分区级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财政监督检查,加强了被检查单位对会计法律法规的重视意识,促进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高了会计核算水平,规范津贴补贴的发放。四是为推动我区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区财政、审计对区教育局、区民政局、攀枝花市第十八中小学校、攀枝花市第二十四中小学校等10家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通过重点检查在被查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未发现重大违规及私设“小金库”现象,同时加强了全区各部门对“小金库”治理的思想认识,并督促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做好后期的治理工作。
7、认真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绩效管理,在预算资金编审、预算资金执行、预算资金追加、预算资金结余、预算资金使用等方面着力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利用预算绩效评价成果,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预算资金安排科学、准确、公平。全年,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小组按照“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撰写报告”的方式,先后对部分人员医疗补助、15中学校运动场改造、马家湾桥梁建设、五创联动炳草岗文化广场建设、银江镇弄弄沟村三社公路扩建等5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同时,针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建议和措施,有效促进了项目资金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以及区活动办和区委第三督导组的指导下,区财政局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周密组织实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二是紧扣环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学习活动开展,积极抓好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认真开展四项专题教育和专题大讨论。三是开门纳谏,多方位征求意见,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结合“9+5”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乱发钱物专项检查。四是在深入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继续采取主动找、“四风”具体表现集体议等方式,进一步查找和梳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班子的“四风”具体表现书面材料。五是严格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查找我局领导班子以及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和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六是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七是认真开展“走基层”和党员“双报到”活动。八是落实整改,按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制定整改清单,并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加快完善干部作风建设和财政改革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固化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二、部门概况
区财政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决算总额为946.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8.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7.56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309.65万元。
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为94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3.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48万元,农林水支出4万元,金融支出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7万元,其他支出11.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67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309.6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财政事务支出739.27万元。
1.行政运行643.70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财政监察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及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支出。
3.信息化建设支出7.13万元。主要用于 “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4.事业运行支出76.31万元,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8.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业务管理、全市财政支农复式项目库建设等业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45万元,主要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8.8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34万元,主要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0.48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4万元,其中农业生产保险补贴1万元,用于对农业生产者参与生产保险给予的补贴,其他农林水支出3万元,用于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五)金融支出1.38万元,反应金融方面的支出。其中其他金融支出1.38万元,用于其他金融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28.9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8.97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案例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11.33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1.0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6%(或与2013年决算持平)。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8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9%用于公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1.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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