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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22-07-27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和财政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2〕64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市容环境卫

  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订辖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施。

  3.负责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经费计划,拟订环卫设备设施

  的购置和建设计划。

  4.负责权限内主次干道、人行道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

  集转运等工作。

  5.负责权限内环卫设备设施建设及日常管护工作。

  6.负责权限内环卫作业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实施。

  7.负责制定重大活动与应急事项市容环境卫生保障方

  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环境卫生股、设备管理股、业务检查股、计划财务股。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炳草岗环境卫生服务所、东城环境卫生服务所、环卫汽车队、固体废弃物流转站。

  (三)人员情况

  参公编制14名,实有在职12人。事业编制69名,实有在职67人。自聘人员编制232人,实有188人。

  (四)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50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519.75 万元,占资产总额 34.45%; 固定资产 988.77万元,占资产总额65.55 % ;

  经盘点统计,固定资产净值988.7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404.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40.93% ;通用设备 575.16万元,占58.17 %(其中,车辆 566.37万元,占 57.28%);专用设备 1.78万元,占 0.18%;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13万元,占0.72 % 。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7578.15万元,其中一般性财政拨款收入3961.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616.5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663.85万元。其他收入0.67万元。

  2021年支出合计7979.52万元,基本支出4362.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68.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94.3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3616.57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6.57万元,主要包括道路清扫、公厕管理、环卫专用车辆运行维护、垃圾收运中转。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三是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财政资金均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市场化招标运作,推动城市道路清扫机械化。            

  2.扎实开展道路清扫保洁,确保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公厕、垃圾房、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95%,推动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                                                               

  5.保卫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推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着力打造宜居环境,努力改善城区面貌。

  (二)区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算绩效目标达到预算管理要求,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清扫保洁达标作业。清扫保洁总面积280.75万平方米(修正数据),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每天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作业,做到“日产日清”。新增垃圾清运点18个,规范调整垃圾清运点54个。

  3.道路冲洗作业全覆盖。东区主干道洒水降尘2次/天、冲洗2次/周;人行道冲洗1次/月,炳草岗繁华路段人行道冲洗2次/月。扬尘污染重点地段加大冲洗作业,其中:隆庆路和钢城大道东段(小攀枝花至雅江桥)每天冲洗1次、洗扫1次,攀钢机制公司至密地桥南人行道冲洗1次/周。四十中小学路段2次/天的洒水降尘作业。同时对洒漏严重路段开展突击冲洗。高压冲洗率达到52%。

  4.垃圾中转规范运行。生活垃圾从压缩中转、进厂计量、渗滤液处理、病媒消杀、除臭等各个工序按规范运行。

  5.环卫设施维护。公厕、垃圾房、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95%,推动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

  (三)自评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1.市容环境整治。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突出重点与全覆盖相结合,严格执行日检、周检和月、季度考评制度,做到全域排查、整改落实、确保成效。二是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行业检查,整改率100%。三是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排查。四是处理市城管执法局、区城管委下达的整改,按时整改率100%。五是办理数字化城管案件、12345民生热线、12319城管热线、市长信箱、书记(区长)信箱及市民来电投诉等各类环境卫生问题,按时办结率100%。

  2.“国卫复审”和“创文”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实地考察操作指南(2019 年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对标、制定方案,切实推动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二是解决影响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回复率100%。三是协调指导街道(镇)做好小区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管理工作。四是按时上报工作动态及日报、周报、月报,为全区“国卫复审”和“创文”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3.餐厨垃圾应急收集工作。一是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根据辖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实际情况,将炳草岗一、二、三号线和渡口桥至巴斯箐沿线,东风、弄弄坪、长寿路等片区作为首批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明确具体服务内容、人员设备配置、作业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责任、监督考核措施及违约责任等。二是继续做好现有作业车辆专项改装维修。三是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对辖区餐饮商户、集体供餐单位等进行上门宣传,引导餐饮商户、单位规范投放餐厨废弃物,尽量避免出现抛洒、乱堆乱倒现象。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障人员经费、保障正常运转进行。二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单位目前还需要进一步对预算编制进行细化,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三是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需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四是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于2022年7月27日按要求公开。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环卫服务中心2021 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攀枝花市东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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