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19-09-0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文件要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018 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制定实施计划、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集中行使权限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组织专项、重大执法活动,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牵头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开展工作。负责辖区内商招店招和权限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

  (4)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市政公共设施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城市次干道、支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区级城市道路照明系统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区级城市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 负责辖区事权内城市其它雕塑的维护和管理。

  (5)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辖区内次干道、支干道、背街小巷等绿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负责辖区内公共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权属内公园以及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

  (6)负责辖区内石油液化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站点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开发、利用,组织城市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运用工作。

  (8)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9)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的外观设计审查、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城市文化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

  (10)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无变动。

  3.人员情况。

  2018年年末在职人员42人(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24人、事业人员:12人),其中:2018年公务员2人退休,调入事业人员1人。

  4.资产情况

  东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67.2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60平方米,金额为16.92万元,执法执勤用车2辆,金额为23.86万元,其他通用及专用设备金额为226.44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874.54万元。其中,一般性财政拨款收入为1366.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508.36万元;上年结转101.01万元。

  2018年支出合计1975.83万元,基本支出116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10.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3.03万元,其他项目支出812.6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585.48万元,其中一般性财政拨款收入1415.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70万元。基本支出1089.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4.4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4.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0万元。项目支出1495.72万元,其中日常专项支出62.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433.12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人员支出1010.17万元,公用支出152.21万元,项目支出812.6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29.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3.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9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8年其他收入银行利息0.28万元。年底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83万。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东区城市管理局认真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加强现金和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各项开支均需出具合法、规范、有效的原始发票或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违反财务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无特殊理由并未经领导批准的超标准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各类支出按规定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决算编制情况。

  东区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决算编制要求执行,做到收入明确,支出清晰,对每项支出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都做了细致的说明,使决算报表能真实、详细反映本单位一年的财务状况,同时按时完成决算报表编报工作。

  (四)支出绩效情况。

  东区城市管理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按照经费上优先安排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并根据财政拨款额度开展了环境整治、市政设施改造、绿地管护、公厕改造、小广场改造等一系列惠民工程。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存在问题

  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障人员经费、保障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

  2.资产管理资料更新速度较慢。虽然按照财政对资产管理的要求,对各项资产都进行了登记及建立台账,但仍存在更新滞后的情况。

  3.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需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