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一、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管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权限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权限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根据省、市、区部署和要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三、负责权限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权限内燃气行业综合管理工作。
五、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民生服务热线12345涉及东区事项的办理。
六、拟订城市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中央、省、市、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整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城市管理“互联网+”,推进智慧城管、数字城管建设。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群众工作股、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机要、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资社保、信息管理、后勤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固定资产、政务公开、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信访、群众工作、综治维稳、防邪、计划生育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二、综合股(城市防汛股、市政公用和安全管理股)
负责权限内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三、治理股(政策法规股)
承担区城管委办公室、区城乡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区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小组日常工作。承担依法治区工作。负责本系统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及相关案件工作,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负责目标考核、各相关单位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日常检查、考核和督导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康养城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专项工作、重大执法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
局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局办公室电话:3318213
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3884444
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3326192
民生服务热线:12345
单位地址: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东段432号阳光大厦
邮编:617000
办公时间: 8:30-11:45;15: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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