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07 来源:东区城管局 阅读次数: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 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制定实施计划、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
(三) 负责辖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四) 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工作。
(五) 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 负责辖区内石油液化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站点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七) 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开发、利用,组织城市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运用工作。
(八)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九) 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的外观设计审查、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城市文化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
(十) 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
(十一) 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 名,实有人数7名。参公编制27名,实有人数22名,事业编制20名,实有人数11名,退休人员43名,遗属3名,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中央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市委九届十次、区委十届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罗军书记在区城管委第一次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等精神为指导,以“12677”(即,着重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编制城市风貌塑造和绿化景观两项规划、持续六大工程、集中开展七个专项治理、完善七大机制)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建设风光旖旎幸福美丽现代化城区。
(一)深化两项改革。
深化城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式。
(二)突出两项规划。
编制绿化景观打造方案;编制风貌塑造方案。
(三)持续六大工程。
深化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持续实施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持续排水(排污)管网建设工程;持续实施小区道路畅通工程;持续开展风貌塑造工程;深化煤气管网改造工程。
(四)集中开展七个专项治理。
集中开展违规广告专项治理;集中开展违规占道专项治理;集中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园林绿化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治理;集中开展扬尘专项治理。
(五)完善七大机制。
标准化管理机制;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行政许可会商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建立 “两代表一委员”视察制度;建立媒体监督制度。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97.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97.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97.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4.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58万元,项目支出1028.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8.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沿江景观亮化和小区道路路灯电费;城市防汛经费;城管业务培训费、军训费;液化气工作经费;城管执法外勤补助;东华山管护经费;公厕旱厕维护费;绿地管护费;数字化城管运行及城管联合执法经费;城管执法意外保险费;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经费;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经费;旧城煤气管网改造经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日常经费;市政基础运转及维护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9.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78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6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只保留了三辆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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