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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6-03-25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 一) 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和政策;牵头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划和工作目,制定划、范性文件和管理准,并组织实施。

( 二) 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法、行政复工作。

( 三) 负责辖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 四) 负责辖属内的市政合管理工作。

( 五) 负责辖属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和督工作。

( 六) 负责辖区内石油液化气企资质审查、站点批和安全管工作。督、指城管系安全生工作。

( 七) 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开、利用,组织城市管理科学技研究和科技成果的化与推广运用工作。

( 八)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的中划和年度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督管理。

( 九) 参与区城市建设项目的外观设计审查、城市划的审查工作;参与区城市建设项目竣工的收、城市文化划和施方案的审查工作。

( 十) 承担区城市管理委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督、协调、指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乡环合治理效管理工作。

( 十一) 承担限内行政批事

( 十二) 承区政府交的其他事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制4 名,实有人数8名。参公编制27名,实有人数16名,事业编制20名,实有人数9名,退休人员43名,遗属3名,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7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级各部门紧密配合下,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群众需要、满意为根本标准按照省、市、区的相关要求,注重两个检查,深化六大工程,进一步推进数字化城管健康、良性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持续增强城市影响力,确保创园创卫检查顺利通过,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注重两个检查,狠抓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牵头做好创园攻坚迎检工作45项创建指标进行查漏补缺,全面开展绿化治理,继续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城市绿化七进工程、花城景观打造工程等10个项目,深化东华山公园改造升级,增加绿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巩固保持已达指标,提升完成未达指标,确保我区创园不丢分、不失分,全力推进我市成功创园

全面做好创卫复检工作。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加大数字化城管考核力度和奖惩力度为手段,以建设法治城管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化城管,注重督导检查和考核,全面开展立面治理、风貌塑造、占道经营治理、户外广告治理、机动车车容车貌治理、建筑工地治理、扬尘治理、环境卫生整治等8项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提升我区数字化城管结案率,全面夯实城市管理基础,确保创卫复检顺利过关。

(二)、深化大工程,注重民生,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3-4个宜居社区打造工作,持续解决环境差问题。

二是持续开展道路畅通工程,完成5-6条破损小区道路进行改造和维修,持续解决路不平问题。

三是持续开展管道疏通工程。结合城市防汛和城市排污,强化小区污水横流、窨井堵塞以及排洪沟渠泥沙淤积治理,进一步解决城市看海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东华山冬季防火、雨季防汛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社区(小区)广场建设工程,完成2-3个小广场建设,解决活动场所不够的问题。

五是深入开展亮灯工程。对辖区,尤其是老旧小区,进一步强化路灯维护、维修和安装,进一步解决群众夜间出行灯不亮问题。

(三)其他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各行业部门要求,全面做好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群众信访、党建、卫生、宣传、妇女儿童等各项工作。

(四)、按时保质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临时工作。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03.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03.3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03.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5.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9.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81万元,项目支出421.0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0.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5.3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1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8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收支预算表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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