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30 阅读次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攀东委﹝2011﹞ 60 号) ,设立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 简称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制定实施计划、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集中行使权限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组织专项、重大执法活动,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牵头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开展工作。负责辖区内商招店招和权限内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
(四)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市政公共设施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城市次干道、支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区级城市道路照明系统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区级城市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 负责辖区事权内城市其它雕塑的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辖区内次干道、支干道、背街小巷等绿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负责辖区内公共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权属内公园以及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石油液化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站点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开发、利用,组织城市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运用工作。
(八)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九)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的外观设计审查、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城市文化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
(十)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城管局内设部门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713.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98.57万元,其他收入1.61万元(利息),上年结转收入212.8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729.74万元,主要是五创办工作经费、东华山、五十四广场改造、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化城管项目经费等。
2014年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713.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5.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729.74万元,主要是五创办工作经费、东华山、五十四广场改造、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化城管项目经费等。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城乡社区支出1542.33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9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0.75万元,用于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57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遵照财经纪律执行。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6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与2013年决算基本持平。
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3辆、载客及载货汽车11辆,用于城市管理执法。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4.06万元,用于日常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1.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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