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0 阅读次数:
附件2:
关于东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
( 一) 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制定实施计划、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 二) 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
( 三) 负责辖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
( 四) 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工作。
( 五) 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工作。负
( 六) 负责辖区内石油液化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站点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 七) 负责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开发、利用,组织城市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运用工作。
( 八)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 九) 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的外观设计审查、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城市文化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
( 十) 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
( 十一) 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 十二)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五乱”治理,确保街面秩序整洁规范。
三、持续实施“六大工程”,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东区。
四、全面深化创园工作,打造园林城市。
五、加强投入,注重沟通协调,全面推进数字城管建设。
六、严格作业标准,强化作业,注重环境卫生、市政环卫实施、园林绿化管护等基础性工作质量提升。
七、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41.34万元,相应安排当年支出2941.3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874.93万,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1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6.68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500.57万元,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2440.77万元,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2874.93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12.83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6.9万元,用于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
附件4: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至2015年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财政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因此,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预算安排公开数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35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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