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9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自4月24日以来,区综合执法局突出“统、沉、全、快、专、实、严”七字口诀,着力抓好省环保督察交办来电来信案件办理。
“统”,高屋建瓴,“统”筹推动。制定《迎接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组、案件交办工作组和市容及餐饮油烟治工作组等5 个工作组,将任务分解,一级对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全局自上而下统一思想,踏踏实实抓环保,全心全意抓案件,形成了“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环保工作格局,确保环保督察交办案件高质高效有序推进。

“沉”,每日一下沉 全程督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不定时、不定点位对各街道下沉执法中队工作开展进行抽查,重点督察群众反映突出的油烟和环境卫生等问题。
“全”,随时待命,全天候值班。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分别安排领导、工作人员和驾驶员24小时值守,确保环保督察案件“三个有”,即,案件有人接、事情有人办、工作有人干。
“快”,快速转件,对口办理。值班领导接件后,立即按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各自职责,将受理案件转派到相应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在2天内完成案件办理和案件办理报告。
“专”,专班负责,现场办案。接件后,立即成立工作专班,会同相关部门、下属单位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专题研究,高效迅捷解决信访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等“三不放过”。
“实”,实事求是,科学研判。积极召开会议研讨,对交办案件涉及到的问题逐一展开剖析,深入研讨,不搞“一刀切”;能立行立改的,交办次日必须报送整改情况;若不能立行立改的,按照办理程序合理定性问题类别,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严”,严格管理,逐级报告。案件办理情况报告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管区领导逐级审核后,方可上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报送。
截至2021年4月28日,我局共收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4个批次,主办件共11件,协办件14件;已办结主办件9件、协办件6件,正在办理主办件2件、协办件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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