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阅读次数: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管理,东区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考核办法》。
工作中,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协管人员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东区按照公正公平、奖勤罚懒、违者必究和尊重事实原则,在2018年出台的《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协管员考核办法》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考核办法》,对攀枝花市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进行考核。
考核以年度百分计算,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督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每月对协管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外勤补助津贴挂钩,与解聘、续聘、奖惩、辞退挂钩。
同时,各街道(镇)不得将协管员安排从事与综合行政执法无关的工作。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