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0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相关规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有力保障东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按照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有效落实执法责任,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推动东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执法检查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为服务攀枝花市“三个圈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二)持续开展反“三违”执法检查,加大对企业“三违”执法工作力度,将反“三违”作为日常安全检查必查项目。
(三)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履行情况的检查。
(四)突出“护安2022”等专项执法检查,重点针对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主要负责人履职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五)开展事故企业案卷评审工作。
(六)针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领域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广工作。
(七)有条件的,组织一批工艺相似的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试点开展企业间“交叉学习”,补齐短板,提升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内控能力和风险隐患管理能力。
(八)巩固“清单制管理”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果,纳入日常检查必查内容。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九)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执法人员情况:执法大队实际参与执法的人员共计4人。
(二)执法工作日能力测算:964日。
2022年全年共365天,53周,双休日106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8天(扣除双休日13天)。国家法定工作日241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1×执法人员数量4=964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184个工作日。
其中:重点检查8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104个工作日。
(1)安全监管股。监督检查企业12家,共计48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7个,每次参加人员2人、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8个工作日;一般检查企业5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0个工作日。
(2)园区监管股。监督检查企业14家,共计56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7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8个工作日;一般检查企业7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8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监督检查企业21家,共计84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7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8个工作日;一般检查企业14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2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56个工作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404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巡查、督查、考核等):24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案件办理):16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6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及交叉执法检查预计14个工作日。
6.法制审核、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及举行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预计16个工作日。
8.安全生产宣传和普法送法活动预计16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18个工作日。
10.机关值班:应急值班96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376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应急值班96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200个工作日。
4.病、事假:20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0个工作日。
2022年监督检查计划详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内容,分级履行职责。要根据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部署安排,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按照分级分类的总要求,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实行检查内容清单化管理。要将计划执法与上级部署安排的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减少重复执法。
(二)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要按照“四铁”的执法要求,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保持严执法的高压态势,有效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执法与普法并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监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让每次执法检查都成为一次安全生产的现场普法,让每次执法检查都成为一次安全生产的法治宣传,让每名执法人员都成为一名安全生产的普法宣传员,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附件1
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
序号 |
名称 |
合计工作日(个) |
备注 |
|
1 |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
24 |
12次×1天/次×2人=24 |
|
2 |
参与“三同时”审查及监督、配合实施行政许可 |
24 |
12次×1天/次×2人=24 |
|
3 |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
160 |
4件(年平均)×8天/件×5人=160 |
|
4 |
举报调查处理 |
60 |
15件(年平均)×2天/件×每件2人=60 |
|
5 |
联合执法 |
14 |
2天/次×7次=14(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及两会) |
|
6 |
实施应急预案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 |
16 |
8件(年平均)×1天/次×2人=16 |
|
7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16 |
8次×1天/次×2人=16 |
|
8 |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
0 |
近三年无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
|
9 |
机关值班 |
96 |
12月×2次/月×4人=96 |
|
10 |
学习培训差旅 |
75 |
工作人员:5天/次×3次×4人=75 |
|
11 |
党群活动及支队内部学习 |
250 |
约每周1次:50×4=200 |
|
12 |
病假、事假 |
25 |
5天/人×4人=20 |
|
13 |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
40 |
10-20年工龄:10天/人×2人=20 10年工龄以下:5天/人×2人=10 |
|
14 |
违法行为查处 |
48 |
8件(年平均)×3天/件×2人=48 |
|
15 |
文书送达 |
16 |
8件×1天/件×2人=16 |
|
16 |
配合省局检查、市局检查及上级督查 |
30 |
30次(年平均)×1天/次x1人=30 |
|
17 |
交叉执法(执法比武) |
10 |
1次(年平均)×5天/次×2人=10 |
|
18 |
参加各类会议 |
30 |
30次(年平均)×1天/次×1人=30 |
|
19 |
其他 |
36 |
案件移交、催缴罚款、约谈企业、信息录入统计、各种文件报表报告信息简报制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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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970 |
|
注明:表中时间为预计值。
附件2
监察执法企业名单
|
序号 |
行业序号 |
行业类型 |
企业名称 |
监管类型 |
责任股室 |
备注 |
|
1 |
1 |
尾矿库 |
攀枝花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安全监管股,计划执法20家次(建议:3家尾矿库和鼎星渣场看展3轮全覆盖检查,3家露天矿山和5家独立选厂开展1轮检查) |
|
|
2 |
2 |
尾矿库 |
攀枝花市汇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3 |
3 |
尾矿库 |
攀枝花虹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4 |
4 |
非煤矿山 |
攀枝花市林德工贸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5 |
5 |
非煤矿山 |
攀枝花市翔森工贸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6 |
6 |
非煤矿山 |
攀枝花市宏尔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7 |
7 |
工业渣场 |
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渣场)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8 |
8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杰迪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9 |
9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豪润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10 |
10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兴中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11 |
11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康茂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12 |
12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市和辉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
合计 |
12 |
|
|
|
|
|
13 |
1 |
危险化学品 |
攀枝花市金江冶金化工厂 |
重点检查单位 |
园区监管股,计划执法21家次(建议:7家重点检查单位开展2轮全覆盖检查,7家一般检查单位企
业开展1轮检查) |
|
|
14 |
2 |
危险化学品 |
攀枝花市锦利钒钛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15 |
3 |
危险化学品 |
攀枝花市柱宇钒钛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16 |
4 |
危险化学品 |
攀枝花市红杉钒制品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17 |
5 |
危险化学品 |
四川恒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18 |
6 |
金属加工 |
攀枝花市创盛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重大危险源 |
|
|
19 |
7 |
一般化工 |
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厂区) |
重点检查单位 |
风险点:LNG |
|
|
20 |
8 |
危化品经营 |
四川攀研技术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不参与经营 |
|
|
21 |
9 |
危化品储存 |
攀枝花市顺和祥商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22 |
10 |
危化品储存 |
攀枝花市勤业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23 |
11 |
危化品储存 |
攀枝花福瑞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24 |
12 |
危化品储存 |
攀枝花市金利氧气销售站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25 |
13 |
一般化工储存 |
攀枝花市鑫邦物流有限公司五道河撬装站 |
一般检查单位 |
风险点:柴油 |
|
|
26 |
14 |
食品加工 |
攀枝花市野猪林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27 |
15 |
危化品储存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炳三区加油站 |
抽查单位 |
|
汽、柴油 |
|
28 |
16 |
危化品储存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石油分公司东区加油站 |
抽查单位 |
|
汽、柴油 |
|
27 |
合计 |
16 |
|
|
|
|
|
28 |
1 |
冶金 |
四川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执法大队,计划执法16家次(对7家重点企业造开展全覆盖检查,从剩余14家企业中随机抽取9家开展执法检查) |
|
|
29 |
2 |
有色金属冶炼 |
攀枝花市顺德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30 |
3 |
冶金 |
攀枝花钢城集团银山钛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31 |
4 |
冶金 |
攀枝花市银晨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32 |
5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四川目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33 |
6 |
耐火材料加工制造业 |
攀枝花市福星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34 |
7 |
机械加工 |
攀枝花市聚鑫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
35 |
8 |
工贸:耐火材料加工制造业 |
攀枝花市昌宁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36 |
9 |
制造业 |
攀枝花市银江金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37 |
10 |
金属制品加工 |
攀枝花市宇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38 |
11 |
水泥制造业 |
攀枝花铭垒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39 |
12 |
工贸 |
攀枝花市炅林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40 |
13 |
工贸: |
攀枝花市楠洋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41 |
14 |
工贸:制造业(3089) |
攀枝花顺腾集团冶金材料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42 |
15 |
工贸: |
攀枝花市联银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43 |
16 |
工贸: |
攀枝花市旺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44 |
17 |
工贸: |
枝花市铸丰冶金材料生产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45 |
18 |
工贸: |
攀枝花市力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46 |
19 |
工贸: |
攀枝花市长森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47 |
20 |
工贸: |
攀枝花中辰中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48 |
21 |
冶金 |
攀枝花航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
|
合计 |
23 |
|
|
|
说明:部分长期停产企业未列入本表,部分新立项企业未列入本表,从事危险化学品纸单交易的企业未列入本表,风险低或我局还未掌握名字的企业未统计入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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