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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8-02-11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东府办〔201167号),东区安监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拟订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银江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分解、考核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辖区权属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承担权限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对区级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以及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八)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东区安监局2018年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数未发生变动,仍为3个(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职业卫生安全股)。

东区安监局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3人、聘用人员3人。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抓好责任体系建设,不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定,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2)推进建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落实各行业领域属地监管责任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3)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2.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依法治安各项工作

1)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信息公开,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2)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依法实施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报、问责和曝光机制。

3)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核查督办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强化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贯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

2)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整改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依法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建立追责问责制度,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制度措施。

3)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部门实施方案;全面摸排并有效管控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化工园区、规划布局、源头准入,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等安全监管;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搬迁改造,以及沿江沿河和处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综合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是开展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尾矿库“头顶库”、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粉尘涉爆、道路交通、消防、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三是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做好节假日、汛期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科技兴安,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张网”,强化新技术运用,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业务深度融合;推进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在线监测、预警防控和监管执法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2)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提高监管实效;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新《安全生产法》实施3 周年宣传教育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开设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并适时更新

(4)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大渡口、枣子坪、弄弄坪3个街道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社区”建设并同步达标;充分发挥安全社区的宣传教育功能,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5)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东区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7.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7.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万元,项目支出84.3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基本支出163.05万元,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及攀枝花市东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84.38万元,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攀枝花市东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2.45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攀枝花市东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支养老保险单位及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0.6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9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附件:附件1:(201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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