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安监局 阅读次数:
经调查核实,市民投诉放鞭炮影响睡觉的情况属实。投诉当天是大年三十,市民购买了烟花爆竹进行燃放,燃放时间从年夜饭持续到大年初一凌晨1:30分左右,影响了市民休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局烟花爆竹工作于2016年12月启动,从申报资料、现场审查、教育培训、许可证发放等程序在2016年12月30日已经结束。
攀枝花日报在2017年1月20日刊登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在主城区和人口密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公告于2017年1月27日-2017年2月11日,在渡口桥南-密地桥南之间,包括陈家垭口隧道以北区域;东风区域,包括弄弄坪片区、高峰片区、枣子坪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未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春节期间,我局与东区公安分局在中心广场开展了联合执法,有效打击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特此报告。
经办人:吴景林 联系电话:0812-2611110
攀枝花市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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