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2 阅读次数:
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 2015 年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人的公告
园管会、银江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尾矿库“四位一体”防汛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特别是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 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5〕37 号)要求,现将 2015 年全区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银江镇、园区管委会和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汛期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地企联动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汛期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攀枝花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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