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5 来源:弄弄坪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弄弄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东区弄弄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东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指示,负责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开展基层党建工作。
(二)负责城市管理工作。
(三)提供公共服务工作。(包括1、劳动就业服务2、社会保障服务3、住房保障服务4、民政服务5、卫生服务6、司法行政服务7、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8、文化、教育、科技、体育服务9、信息服务10、综合服务)
(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指导社区建设工作。
(六)培育社会组织工作。
(七)监督专业管理工作。
(八)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九)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十)组织基层综合统计工作。
二、部门概况
1、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是东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攀东委办(2012)11号文件相关规定,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股、城市管理股;下设3个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统计站。
2、人员概况
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7名,实有人数7人;事业编制9名(社区服务中心4名,综治维稳工作中心3名,统计站2名),实有人数8人;临聘人员、企管人员19人,退休人员4人。
三、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在2016年抓好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市两会、区“三会”精神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点宣传好中央、省、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重大政策,做好应急舆论引导工作。
在区镇两级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弄弄坪街道两代表一委员的选举推荐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工作安排,完成弄弄坪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示范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打造示范社区党组织;配合区委组织部迎接党员教育培训规划中期评估;接受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督查,开展1次党员教育示范培训。按要求做好2016年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全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全国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完成1篇以上调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学习报告或上党课,营造崇尚学习、全民学习的浓厚氛围;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重点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化巩固 “9+5”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五项专项整治”的成果,持续深入地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通过勤“咬耳朵”、常“扯袖子”,促使党员干部敬畏权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履行基层纪检组织办案职能,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全年办理案件3件;全面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基层民宗干部队伍。去年未发生涉及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稳定事件。
在街道镇、社区实现纪检组织、纪检干部和纪律监督全覆盖;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根据市区统一安排和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
开展阳光康养旅游度假目的地宣传营销活动,推动辖区居家养老、阳光康养项目的建设升级;配合区相关部门,完成弄弄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完成了区五创办部署的工作,灵通信息,积极开展相应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继续完善企业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依法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6年实现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达95%以上。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四零”(零犯罪、零吸毒、零失学、零网瘾)社区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教育,坚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社区活动,深化“六好”关工委创建活动。
对辖区城市低收入群体进行帮扶,176户264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均纳入了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114户122人给予医疗救助,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
开展城乡低收入人口识别、建档、立卡工作,206户低收入群体全部建档立卡,多种措施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2016年低收入群体有166户达到年收入10560元以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减少了40%以上,完成了脱低目标任务。
对大花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借助第三方机构成熟的管理经验,通过规模化、连锁化的运作方式,参与社区互助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辖区657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2.28万元。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多次组织召开创卫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讨论部署街道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对照标准进行问题查找,通过集中整治、日常管理和长效治理相结合的途径,攻坚克难,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要求并持续巩固深化,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省级复审。
开展了东区第四届社区体育节走进弄弄坪活动,进行了居民健身能手大赛选拔;组织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参加了东区第四届社区体育节比赛并获多项奖励,组建了37人的队伍参加了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并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街道全体文体辅导员按时参加了区文体广新局组织的2次业务知识培训。全年组织开展了登山、休闲步行、棋牌比赛、趣味运动比赛、游园活动、文艺表演等全民健身活动。
全面开展两孩政策的宣传和办理,为群众提供了优质、简便的各项计生服务,提高了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共办理一、二孩登记82人。开展四川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在辖区开展了2次艾滋病宣传活动,开展4次艾滋病健康知识讲座,对5户艾滋病人员进行了低保救助,积极完善街道各社区的东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资料,民乐社区还代表东区接受了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检查。
烂泥田社区成功创建攀枝花市级科普示范社区;民乐社区、烂泥田社区建设了电子科普屏;新风社区建设了科普画廊;在街道辖区大力宣传和推广东区科普画廊微信公众号。
不断完善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活动、娱乐的场所。积极在辖区发现并向东区推荐最美家庭,辖区有4户家庭获东区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完善了街道、社区的两纲中期评估资料;在辖区大力推广“智慧女性”平台,广泛宣传智慧女性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女性课堂活动。
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举办了育婴师培训班2期,共计培训135人。为低收入群体介绍工作岗位,组织低收入群体参加各级招聘会,对体弱或家庭有人需要照顾的扶低对象,提供社区公益性岗位等,实现就业32户33人,创业3户4人。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申报成功52人。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殊困难群体100%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其中三无、重点困难家庭以及学生儿童中的低保对象、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根据要求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积极开展季度欠薪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年度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确保春节前基本无拖欠;街道及各社区均全面建立了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构筑了劳动争议处置的第一线,街道、社区建设率100%。
利用东风商业街和螺丝嘴广场开展丰富居民生活的商品展销,年会等经济节会活动。
壮大地方工业发展支撑,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户。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工作,成功包装多功能助力器项目
省级安全社区备案成功,按照区安监局工作安排,在各个安全工作领域开展安全排查,治理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按照区统计局统一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统计工作,并对临时性增加的统计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完成。
在防汛期间,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三查”工作,督促处理安全隐患,设置安全监测点,安排专人巡查,确保年内无防汛安全事故出现。
坚持每月按时召开综治例会,分析研判治安维稳形势,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实行警示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形成了预防打击犯罪、靠前化解矛盾的良性机制。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形成了预防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街道的治安发案率较去年同期呈大幅下降趋势。利用人口管理、选民登记和社区窗口服务等契机,通过发放资料、口头宣传、QQ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12340平安建设民调热线,确保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稳中有升。整合包片民警、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楼栋长和“红袖标”义务巡逻队五支力量,构建起了点面结合、多层联动的治安人防网络。深入推进精细化网格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组织了江北片区专职网格员座谈会,积极动员辖区专职网格员参加自选式菜单培训,为他们交流提高搭建平台。按月通报省网格化信息平台录入情况,层层传递压力,督促该项工作有效开展。截至目前,共录入各类信息 9082 条。积极探索科学实用的专职网格员考核激励机制,纳入了网格居民参与量化测评打分,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定额推荐,避免了打“印象分、人情分”,此外,还为每位专职网格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为他们安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对群防群治队伍进行实名制管理,组成了221人的“红袖标”义务巡逻队伍,进行每周两次的日常巡查和敏感时期的全日制巡查,有效弥补了警力的不足和治安盲区。按照区委政法委的要求,将冶金街社区筑炉小区作为全市平安建设现场会的迎检点进行打造,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参会领导的一致好评。配合辖区派出所对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年底突击,发动辖区网格员、楼栋长入户登记核实1万余人次。
开展冶金街社区依法治区示范创建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各类法制教育与实践活动,落实财务、居务、低保公开制度,推行社区居民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以法治为基础,以居民自治为亮点打造依法治区示范社区。
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所辖社区及十六中小等地方开展10场法制教育宣讲活动,覆盖年龄范围广,受益人数800余人;定期开展街道、社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
大力抓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常态管理工作。根据辖区实际,以东风主干道、高峰路、弄弄坪西路等各主次干道为重点,并辐射延伸周边各背街小巷,组织城管中队每天上路开展机动巡查、集中整治和定点守候,并通过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强化上路督查,切实抓好市容“十乱”的常态化治理。街道城管科对社区的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实行月考核制度,并根据《弄弄坪街道社区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针对两大企业红线范围,街道下拨监管经费,各社区全面落实监督制度,分片包干,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将职责层层落实到各个区域,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问题,并及时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工作力度,向上争取各项资金和政策支持,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辖区小区环境稳步提升,筑炉小区二期建设和创业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按照进度要求有序推进。
一是整治卫生死角。各社区与十九冶物业公司、攀钢爱卫办共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60余次,清除垃圾死角200余处,清理乱堆放杂物100余处,清理乱搭建菜地瓜架100余处,垃圾440余车。同时要求两大企业加大平时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督促环卫工人加大对垃圾的清运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社区卫生得到极大改观。各社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共清理小广告920余处,粉刷楼道小广告2070㎡,治理水沟800余米,疏通下水道17处,处理散养家禽70余处。从根本上改变社区部分区域的“脏、乱、差”现象。同时加大路面保洁及卫生文明劝导工作,各社区共安排文明劝导50余人次,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100余次。
二是整理市容市貌。为了切实解决辖区“十乱”现象,我办根据“一联合三集中”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四归”措施(即坐商归店:严禁占道经营,店内做到商品存放规范有序;行商归市:严禁在街道两旁摆摊设点,按商品类型分别在指定市场内销售;车辆归点:机动车辆、小巴车、摩托车分别停放在指定的临时停放点;广告归栏:所有广告一律规范在规定的范围内,标语严禁在主干道横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严格管理,有效地治理了“十乱”现象。在工作中,我们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针对东风苑自发市场、创建路占道经营、十九冶工安及建材游泳池自发市场、旧家具市场的问题进行整治,定期联合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取得实效。1-9月,共计清理乱摆摊设点975起;查纠坐商不归店、乱堆乱放、乱牵乱挂750起;查纠车辆违规停放170余车/次;整治学校周边环境94次;劝导商户规范店招、店牌41块;清理“牛皮癣”1171处。维修市政设施,对辖区内破损的26处属市政设施的道路、排水设施、沟盖板、护栏进行了维修,并对辖区内改制企业的小区楼栋进行了小广告的粉刷,共粉刷辖区改制企业楼栋小广告41栋,粉刷面积1047平方米。
由于受省市国土规划政策变化的影响,区委、区政府决定将东风创业路老旧房屋改造项目由原址还建改为货币化安置,并于2015年10月8日正式启动。为了切实化解项目推进过程中产生的涉稳信访问题,区委、区政府将该项目纳入区级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项目化管理(攀东委办发〔2016〕4号、38号文件)。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一是街道会同区级相关部门,抽调20余名工作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入户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有效促进了协议签订,也是也掌握了涉稳信访的第一手信息。二是街道主要领导主动接访约访创业路旧改居民40余次,及时妥善处置了创业路旧改居民上访事件,将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多次通过区住建局了解安置补偿款动向,并及时向居民反馈,确保信息对称。同时,加强与省国开行的联系,街道主要领导于今年7月、10月两次到成都衔接资金审批相关细节。另一方面,协助居民完善《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等相关送审资料,力争缩短审批时间,让已签约居民尽快拿到安置补偿款。四是协调市住建局承诺该项目旧改居民继续享受新购房5%补贴的优惠政策。五是协调区住建局多次召集开发商商议,确保已购房居民的房源得以保留。六是在过渡费于5月中旬相继到期后,在安置补偿款仍未到位的情况下,向区政府争取了6至8月的预发过渡费,并及时发放到了居民手中。七是针对剩余未签约居民既坚守政策标准底线,又分类各个击破,异地上门签约一部分,资金到位分化一部分,个别情况个别研究解决一部分。八是积极向区上汇报,落实了大户型居民安置补偿款的资金渠道。截至今年9月,街道既提前完成了年内达到90%签约率的目标任务,通过了结案审批,又确保了该涉稳信访群体的总体稳定。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本年收入合计703.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77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0.73万元,占0.11%。
2016年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本年支出合计65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09万元,占100%。
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66.8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29万元,增长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52万元,增长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44万元,占6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6万元,占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万元,占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9万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146.81万元,占22%;6、农林水支出7.00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18.57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403.44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决算数为192.65万元及事业运行决算数为168.0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各股室、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数为42.74万元,主要弥补街道办事处办公经费不足等。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6.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8.9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6年决算数为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46.81元,完成预算100%。
6. 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7.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车改革后,公车保有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运维费支出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3万元,下降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6万元,下降18%,下降原因是公务车改革,所需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5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普通货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日常公务、维稳、防汛、城市管理股执法车日常巡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公务接待1批次,26人,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41万元,比2015年190.41万元增加208万元,因2015年与2016年年终决算口径不一致导致增长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购冶金街社区辖区筑炉小区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筑炉小区居民活动室购联想笔记本电脑以及投影机各壹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东区弄弄坪街道办事处公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统计站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事业运行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居民自治、居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弄弄坪街道办事处(本级)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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