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7-12-13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攀东委办(2012)11号文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指示。负责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社区党支部服务承诺制

  下辖10个社区党支部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承诺,全年支部党员兑现承诺事项97件,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5次,服务群众累计达到3000余人次,带头为居民解决了健身小广场改扩建、边坡整治、矛盾纠纷调解等一大批问题。

  2.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⑴.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对北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完成兰尖社区活动中心改扩建;打造北部及新民路日间照料中心(正在进行);在兰尖社区推进“六大特色”社区建设工作。

  ⑵.精准扶低工作稳步推进。街道为辖区144户低收入家庭,(其中低保户105户,低收入家庭39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一对一”帮贫措施,已有73户通过介绍就业、助医助学的方式成功脱贫。

  ⑶.成功创建省级和谐街道。街道成功通过了省里对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验收,川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还给予了表彰。

  3.城乡环境明显转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⑴.积极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设立便民服务摊点。目前已在辖区设立10个便民修鞋摊点、30个便民擦鞋摊点、规范马兰山1个临时便民菜市场。二是推行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辖区“十乱”现象有了很大的改善。

  ⑵.完成隆庆路“迎宾大道”风貌打造工作。及时上报小攀枝花道路破损问题,对高速路出口房屋、阳光馨园对面、密地医院对面房屋进行了立面打造,统一安装了防盗窗、空调架,对商招店招进行了统一规范,对加油站对面堡坎及一路车对面堡坎进行了重新修建及绿化。

   4.治安管理有序推进,安全工作全面保障

  ⑴.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工作。街道实行信访维稳值班制度、“零报告”制度,定期召开突出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全年共接信、接访63件,舆情信息5件,其中接访1件,接访人数1人;接信62件,办结回复61件,转交上级办理1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接访。

  ⑵.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街道进一步优化网格化管理工作,配备专职网格员57名。全面完成网格辖区内人、事、物、房屋、单位、场所等主要安全要素的基础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

  5.经济发展稳步提升,经济统计工作成效显著

  ⑴.固定资产投资超前完成任务。 全年街道的固定产投资目标任务为8亿元。完成累计投资12亿元。

  ⑵.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工作有力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包装文件精神要求,包装2个项目,有1个通过了初评。

  6.保障居民权益,不断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⑴.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大力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整治汛期地质灾害安全隐患2处(即:新亚街114号边坡塌方隐患、兰谱路33号滑坡隐患)。

  ⑵.完成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街道各安全促进项目组按照安全社区各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各安全促进项目。于2016年10月份通过省上专家组的验收。

  ⑶.应急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健全了应急预案体系,充实了应急物资。街道共补充应急物资200件,协议租用了2台装载机;;组建了应急队伍,成立了4支应急救援小分队,并在辖区内设立了21个应急避难场所。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地处东区密地桥北,与密地街办和银江镇交界。辖区面积5.77平方公里,辖10个社区,有常住人口约7万余人。我单位现有职工3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事业在职6人,企管人员4人,经人事局批准的聘用人员20人;行政退休人员5名。享受副县级待遇的正科级领导1名,正科1名,副科3名。

  瓜子坪街道内设二股一室(社会管理股、城市管理股、党政办公室),下设二中心一站(瓜子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瓜子坪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瓜子坪街道统计站)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本年收入合计87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27万元,占93.98%;其他收入0.94万元,占0.11%;上年结转52.02万元。

  2016年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本年支出合计87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96万元,占86.55%;项目支出4.94万元,占0.56%;年末结转113.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79.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19万元,增长19.6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2.99万元,增长12.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80万元,占60.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4万元,占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9万元,占9.36%;医疗卫生支出10.26万元,占1.34%;城乡社区支出188.77万元,占24.68%;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1.31%;住房保障支出19.60万元,占2.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2010301):2016年决算数为20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运行(2010350):2016年决算数为201.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99):2016年决算数为5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

  群众文化(2070109):2016年决算数为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80208):2016年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2016年决算数为2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081502):2016年决算数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保障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2016年决算数为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2016年决算数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城管执法(2120104):2016年决算数为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2016年决算数为1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2016年决算数为149.2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19.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7.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02万元、津贴补贴130.15万元、奖金0.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万元、退休费28.20万元、生活补助1.32万元、奖励金0.03万元、住房公积金19.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0万元。

  公用经费22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4万元、印刷费4.27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68万元、电费2.23万元、邮电费4.26万元、差旅费10.67万元、维修(护)费1.14万元、租赁费0.71万元、培训费1.75万元、专用材料费8.07万元、劳务费159.89万元、工会经费1.22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其他交通费2.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0万元,完成预算70.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万元,完成预算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14万元,下降39.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4万元,下降39.70%;减少原因是因为实施公车改革,造成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0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城管执法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此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61万元,比2015年增加61.16万元,增长14.5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统计工作数据化报送、城管执法记录仪便于街道城管等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瓜子坪街道办事处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统计站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事业运行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东区瓜子坪街办决算公开表

   2016年东区瓜子坪街办决算公开表.xls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