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9 来源: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攀东委办(2012)11号文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指示。负责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基本情况
按照综合、精干、效能的原则,统一设置党政综合性办事机构3个,即: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股、城市管理股,保留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统计站,其工作职责、机构规格和隶属关系维持不变。
2016年公车改革,街道公务用车交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集中处置,区城管局下拨城管专用车1辆。
截止2017年年底,街道行政编制10人,实有9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8人;行政退休人员9人,事业退休人员9人;党政领导5名,正科2名,副科3名。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努力塑造优美城市环境
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保持市容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实施网格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网格的工作机制,做到精细化管理,促进市容市貌再上一个台阶。
(二)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基层治安防范能力,不断摸索符合辖区实际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打防控管建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技防全覆盖建设,深化“大调解”工作,确保辖区社会充满活力有和谐稳定。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力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不断完善社区软硬件设施,完成大渡口街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搬迁项目,按市政府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全力做好民政救助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等工作,做好残疾人的帮扶、量服、特色社区打造等工作,完善街道和社区公共服务建设,街道和社区日常工作按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要求规程操作。
(四)改革创新确保质量,力求统计工作取得新突破
为全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重点做好业务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二是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建设。三是加大项目跟踪协调以及统计服务工作,确保街道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五)措并举解决难题,稳步推进旧城改造项目
要把推进旧城改造作为头号工程来抓,集中精力、强力攻坚,为稳步推进旧城改造项目提供保障、汇聚能量。要加强宣传,解释政策,为旧城改造拆迁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要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要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人人有任务、人人有压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进度。
(六)科学发展提升水平,推进党建工作迈上新高度
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强服务意识,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队伍素质,创造队伍活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扩大区域性党组织的覆盖面,继续完善网格党组织建设。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大渡口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142.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06.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5.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06.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2 万元,项目支出351.94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其他社会事务性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完成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社区文化体育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民政事务、应急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1.7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59.4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小区清扫保洁、绿地管护、公厕维护、城市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维修等方面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4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基础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日常运转等年度项目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7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东区大渡口街道财政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因此,东区大渡口街道2018年预算安排公开数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东区大渡口街道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大渡口街道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7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57万元,较2017年预算降低3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街道只有区城管局下拨城管专用车1辆。主要用于城管专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道2018年收支预算表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道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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