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27 阅读次数: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攀东委办(2012)11号文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指示。负责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基本情况
按照综合、精干、效能的原则,统一设置党政综合性办事机构3个,即: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股、城市管理股,保留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统计站,其工作职责、机构规格和隶属关系维持不变。
街道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区城管局下拨城管专用车3辆。
截止2015年年底,街道行政编制10人,实有10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7人;行政退休人员9人,事业退休人员9人;党政领导5名,正科2名,副科3名。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推动街道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快推进旧城改造项目,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以旧城改造来推动辖区的经济的发展和人居环境的改善。二是加快推进急难险重项目,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有序进行。
2、继续做好统计工作改革创新
一是扎实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二是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建设。三是加大项目跟踪协调以及统计服务工作。
3、继续探索城市管理
一是继续严格按照《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细则》的标准,严格加强对各社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力度。二是继续加大辖区主干道市容市貌“十乱”现象综合整治力度,按要求做好各项配合协作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街道城监队伍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城监队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四是积极建立疏堵结合机制。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和夜间烧烤采取限时段、定区域、强管理的总体思路和疏堵结合的管理办法进行治理,寻找群众生存、居民需求和城市管理矛盾的平衡点,努力做到三者兼顾。五是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契机,继续健全完善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各项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人财物到位,真正实现长效管理。
4、继续协调发展社会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各项为民服务工作。二是建立激励机制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管理和规范社区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5、继续强化平安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社会建设和深化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摸索符合辖区实际的工作模式,确保辖区社会充满活力有和谐稳定。二是继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打防控管建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是继续深化“大调解”工作,健全其运行机制,大力化解辖区矛盾纠纷,确保辖区稳定。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大渡口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877.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6.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1.1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36万元,项目支出273.31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其他社会事务性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为完成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社区文化体育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民政事务、应急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56.2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小区清扫保洁、绿地管护、公厕维护、城市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维修等方面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4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基础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日常运转等年度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2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东区大渡口街道财政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因此,东区大渡口街道2016年预算安排公开数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东区大渡口街道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大渡口街道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24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5.24万元,较2015年预算降低6%,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节约公务用车各项开支。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道2016年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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