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4 来源:大渡口街道党政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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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2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1
第四部分 附件 26
附件1 26
附件2 29
第五部分 附表 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二、收入总表 30
三、支出总表 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8来,大渡口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围绕“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的整体工作思路,攻坚克难、埋头苦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力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民生福祉,努力提高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成功创建省级法治示范街道、安全社区。
1、积极服务项目建设,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围绕全区“奋战500亿”目标,落实“项目推进年”各项部署,积极开展协调服务,坚决打赢保投资攻坚战。发挥传统商贸区域优势,配合做好渡口记忆相关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消费,1-9月三产服务业实现销售5.8亿元,增长19.2%,全年预计完成12.3亿元,增长18.2%。优化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观音岩引水工程大渡口段顺利施工,配合做好炳东线前期工作,五十四保障性住房顺利实现验收交房。天骄名都项目停工2年后实现复工。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为大渡口片区发展增添了后劲。面对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严峻形势,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项目包装力度,预计全年完成6亿元奋斗目标。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按计划推进,成立专门机构、聘请普查员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单位清查,为明年正式普查做好各项准备。
2、社区建设卓有成效,社区服务进一步优化。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完成大渡口街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搬迁改造,今年年底前将搬入新址办公;东方红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搬迁改造已完成立项,今年将完成装修改造;完善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代表东区接受省上考核验收。
(2)社区服务便民利民改革继续深化。按照全国“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努力打通“最后一公里”,承接上级部门下发服务项目,方便居民办事。积极推进警务进社区、司法进社区等活动,帮助居民解决相关诉求。改进社区工作人员作风,主动深入居民,开展入户政策宣讲摸底调查、困难群众帮扶,提高社区服务满意度。
(3)社区创建工作蓬勃发展。光明社区申报了建区级“一核多元、多方治理”示范社区,金福社区成功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正在申报全国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光明社区、大渡口街社区成功申报“攀枝花市东区防震减灾安全示范社区”。10月,大渡口街道申报“太阳风文艺宣传队”为一街一特色文体队伍。街道、社区748公共文化平台建设及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工作正稳步推进。
3、保障和改善民生,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1)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扎实推进。2018年大渡口街道总任务数509户,已启动签约的个人产权住宅类469户,已完成签约460户,签约率达98.08%。2017年棚改任务数3724户,截至目前已完成个人住宅类3161户及20户非住宅签约工作,个人住宅类签约率达99%。截至2018年10月底,已完成资金报账、搬迁2965户兑现94975.67万元,兑现率占个人住宅类已签约的92.9%。已腾空棚改楼栋23栋(未含金华巷项目已腾空楼栋),其余楼栋还剩余有零星住户及公房。
(2)低收入家庭帮扶成效明显。针对困难家庭、弱势群体、贫困学生等,认真落实好精准扶低工作、捐助帮扶、就医就学和廉租房等政策。对辖区低收入群体,做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工会、计生、卫生、劳动保障、残联、科普、文体等各项社会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一是街道共有2787户4425人次纳入了城市低保,月均发放低保金22.6万余元,人均补差达到512元,完善了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采集系统的录入。二是申报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497人次104370元。三是为39人申请临时医疗救助111000元(其中:两牢释放人员13人、19110元)。为54人次申请医疗救助85003.6元。为54人次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167939.53元。
(3)规范管理五十四保障性住房。联合各主管部门,搞好保障性住房验收移交。履行属地责任,对分配的入住居民加强教育,确保平稳入住。引入市场化机制,创新开展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保障物管服务基本办公条件,明确管理考核办法,目前小区管理规范有序,物业服务得到居民好评,多次受到上级肯定。配套居民服务设施,引入便民超市,居民交通出行问题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呼吁,争取尽快解决。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成功举办社区体育节,更新和维护一批健身器材,打造居民休闲小广场。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运会,比赛成绩在街道中名列前茅。成功举办金福“浓情中秋”文艺晚会,利用节假日开展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各社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全面完成。
4、切实改善城市面貌,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1)强化文明城市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争创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专题部署,将此项工作纳入对社区的年度考核内容。相关工作实行周报制,按照时间节点严格督查。
(2)加强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启用广告宣传栏、横幅、QQ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公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宣传,各社区充分发动楼栋长、网格员积极入户宣传,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努力营造创文工作浓厚氛围。
(3)扎实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一是重拳整治卫生乱象,多次联合城管、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十乱”现象进行整治,整治乱摆摊乱设点80余家。二是市容市貌维护。开展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扎实完成“除四害”工作,对辖区公共区域、卫生死角、200多个垃圾桶以及400余个下水道、40多个垃圾房进行消杀,降低了“四害”密度。三是处理投诉问题。共处理派遣信息7762条,回退300多条,处置率达91.67%,比同期处理率提高了百分之十,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4)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成立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完成工业、企业污普名录库和生活锅炉的信息调查核实工作。扎实推进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管控工作,整治夜间烧烤20家,努力提高辖区空气质量。认真开展环保整治“回头看”工作,街道、社区每周对江边街等8处散排生活污水治理整改点位开展回头看,延续河长制工作目标,每周开展巡江工作,清理边坡垃圾80多次,确保饮用水质量不下降。
5、坚守安全稳定底线,全力确保一方平安。
(1)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今年街道组织开展了2次消防知识讲座,2次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2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1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1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列入全区火灾隐患的两个不放心点位切实加强整治。针对国贸大厦,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今年年初指导成立了大厦业主委员会,为后续整治提供了责任主体;针对五十四金福领秀和金福商城,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完成对消防通道堵塞现象的清理整治,以稳步推进消防设施的整改。落实防汛减灾各项工作部署,严明防汛工作纪律,排查地灾隐患8处,对国庆期间二O公司平房堡坎垮塌险情及时果断处置,安全转移疏散群众6户15人。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全面加强对扫黑除恶的宣传,做到入户率、知晓率达到100%。整治丰慧宾馆、天外天、曙光公司等治安乱点,清理 “三无”闲散人员10人、吸毒人员1人、无证小旅馆7家。抓获涉黄嫌疑人3对6人(已行政拘留),拆除涉黄违章隔断46间,清理杂乱摆放桌椅板凳60余根,拆除破损广告牌6幅,下发整改通知3份、启动执照吊销程序2个清理垃圾3车6吨。
(3)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街道社区禁毒工作有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社区禁毒康复工作落实到位。重精患者持续跟踪,确保有效监护。司法解教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辖区共有安置帮教人员88人,其中刑满释放48人,解除矫正40人。全年新接收28人,含刑满释放人员11人,期满解除17人,均建立了安置帮教档案。
(4)大调解体系建设。街道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司法助理员、社区综治专干+楼栋长” 的“2+1”人民调解模式为基础,通过“以奖代补”模式,促进调解工作有序进行。全年共收集矛盾纠纷100余件,调解成功97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6.03%。同时,定期对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建立与信访部门、派出所的联动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及时调处、逐一解决。
6、落实治党管党责任,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1)围绕党建责任,健全问责机制。一是街道党建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召开党工委会议10次,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形成“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生动局面。二是街道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强化“两个责任”,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履职到位。健全干部监督考核制度,完善干部职责绩效考核办法和日常治理监督机制,将街道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领导特别批示的工作分别纳入目标考核之中。
(2)围绕政治建设,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街道党建工作开展,时刻牢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街道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明确党的政治建设的核心命题、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为加强街道政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3)围绕党建基础,夯实根基筑牢堡垒。一是定期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民主生活会等,形成找差距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开展走基层“服务三五家”、“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活动。通过“大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提高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通过“大讨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街道工作思路;通过“大调研”,充分了解民生问题,找准根源求解决,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三是完善党内关爱帮扶、表彰制度,走访慰问困难党员80余人次,表扬优秀党员、优秀党组织书记等50人,激发党员奋发进取的热情。四是抓实党建十项基础工作规范化,组织全街道党员干部至西昌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五是严审党员发展质量和程序,新发展党员11人,合理规范党组织设置,新增党支部10个,撤销党支部1个,切实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4)围绕思想建设,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加强学习,采用“专题集中学、党课深入学、讨论交流学”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1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传达中央和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文件、讲话精神20余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学习,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合理开展工作。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做好群众工作。街道确立领导接待日,对信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宣传走访工作,入户300余户,收集调查问卷40余份。
(5)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一是提质树廉,加强考核。今年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份,收取党员干部“树清廉家风、寻最美家庭”倡议书50余份,按照《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二是结合去年考核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完善社区考核办法,在棚改、精准扶低等重点工作,发挥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同时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居民监督委员会作用,让居民融入社区,监管公共资金、扶困资金、工程建设。三是加强纪委督查督办力度。高度重视“一卡通”管理问题清查情况,成立调查小组,紧盯社区“一卡通”清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区纪委,主动说清,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5项,其中违规领取资金67人,4.8万余元,其中涉及违纪人员2人已立案审理。
二、机构设置
大渡口街办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一个,无增减变动,与上年度持平。内设两股一室(城市管理股、社会管理股、党政办公室)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收入决算总额为1329.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6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16万元,其他收入0.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6.1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83.96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
2018年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支出决算总额为132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1.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2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83.96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5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9.87万元,占84.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16万元,占15.8%;其他收入0.89万元,占0.08%。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32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57万元,占86.29%;项目支出182.16万元,占13.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29.0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增加182.76万元,增长18.85%;支出总计327.45万元,增长32.7%,主要变动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7.45万元,增长32.7%。主要变动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7.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1.23万元,占56.5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6.23万元,占2.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3万元,占5.79%;医疗卫生支出18.54万元,占1.4%;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占0.15%;城乡社区支出401.48万元,占30.23%;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35.43万元,占2.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45.68万元,完成预算99.97%。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00.27万元,完成预算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产生结余。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6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83.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36.23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9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108.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4.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2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2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万元,完成预算51.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城管车辆巡街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接待活动事项,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2.1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无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93万元,比2017年增加124.64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街道雪亮工程投入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日常运转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统计站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事业运行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18年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攀东委办(2012)11号文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指示。负责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机构情况
大渡口街办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一个。内设两股一室(城市管理股、社会管理股、党政办公室)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
3.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10人,年初实有数9人,年末实有10人;事业编制11人,年初实有数8人,年末实有8人;退休人员17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9人),企管人员2人,临聘人员29人,社区工作人员4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328.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51.7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6.09万元,其他收入0.8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1328.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328.73万元(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12万元、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23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3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4万元、5、城乡社区支出401.48万元、6、农林水支出6万元、7、住房保障支出35.43万元/、8、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9万元(1、行政运行结余0.2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大渡口街道办事处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基本支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预算结合本单位2018年度工作计划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安排进行编制。
2018年大渡口街道办事处决算严格按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和省财政厅部门决算工作会议精神及讲解口径执行,真实、准确反映单位的收支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额为5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6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50.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94.93万元),项目支出182.16万元(日常专项支出182.16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大渡口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具体工作中,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行财务制度规定,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的要求,提升理财能力,切实抓好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财会管理等工作。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措施,业务经办、审核及审批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做好街道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工作,提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街道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组织和主导作用。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18年在编制决算报表我街道严格按照决算编制要求执行,做到收入明确,支出清晰,对每项支出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都做了细致的说明,使决算报表能真实、详细反映本单位一年的财务状况,同时按时完成决算编制报,并一次性通过国库审查。
(四)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2018年街道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按照“保民生、促发展”原则,经费上优先安排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并根据财政拨款额度开展了环境整治、市政设施改造、绿地管护、公厕改造、小广场改造等一系列惠民工程,为辖区居民打造了优美的居民环境,获得了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2、机关厉行节约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努力降低运行费用,“三公”经费及会议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初根据市、区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拟定大渡口街道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全街道、各社区根据计划实施项目,按进度推进项目的完成。密切联系及服务了群众,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夯实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积极争创特色街道、社区。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2018年街道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风清气正队伍;强化街道统计工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综治维稳安全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强化城市管理,规范市容市貌;以党建为龙头,抓好群团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大渡口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存在问题。
部分资金在使用上因街道事务较多,日常工作繁忙,不能按时推进项目建设,因此在资金使用上造成执行进度拖后情况。
(三)改进建议。
1、我们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情形。
2、加强资金的合理使用,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规划,确保资金有序正常使用。
附件2
2018年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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