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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附件2:关于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范本)

时间:2015-04-01   阅读次数:

附件2

 

关于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主要工作

区委统战部是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争取人心,凝集力量。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协调、监督、检查本地区统战工作;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方面的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牵头协调处理统一战线遇到的问题。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东区机层组织和无党派人士;受区委委托向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定期通报中央、省、市、区委和政府的重要情况;向区委和上级反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建议和意见;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有关具体工作;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代表人物;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为发展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多做贡献。

(三)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政府各局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有关法规管理辖区民族宗教事务:

1、民族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的指导下,全面落实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管理全区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享有的各项权利得到落实,促进民族团结。

(2)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3)加强民族团结,协调好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关系,警惕、防止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搞分裂、破坏活动,维护东区的团结和稳定。

(4)调查、研究、掌握东区少数民族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广泛开展科普教育,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帮扶工作力度推动民族经济发展。

(6)负责本地区少数民族识别、鉴定的有关工作,做好日常信访。

2、宗教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公民信仰自由管理全区宗教事务。及时掌握宗教方面的各种信息,加强宗教理论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按照市、区权限要求管好宗教寺观教堂,掌握宗教界人士的思想动态,坚持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必要的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维护合法的宗教信仰,打击、制止迷信活动,坚决取缔非法宗教活动警惕、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搞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4)掌握宗教动态,查处和协调解决宗教突发事件,消除宗教方面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5)接待、处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来信来访。

(五)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市对台、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开展本地区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士的统战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涉台、侨务方面的工作;联系三胞三属,了解他们的情况,关心他们的疾苦,稳定人心;做好海内外统战宣传工作。

(六)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七)受区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选拔、培养积极分子,引导教育他们争做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

(八)指导东区各条战线搞好统战工作。联系、管理黄埔同学会成员;完成全区党外代表人士和各系统统战干部的培(调)训任务。

(九)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办、市民族宗教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年工作

(一)加强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及时开展各项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了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成党外干部和代表人士培训(学习)教育计划。

(三)组织召开好专题座谈会、联谊会,向侨胞侨属、台胞台属和各界人士及时通报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建设钒钛之都、阳光康养城市,凝心聚力促发展。

(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创建相关工作。

(五)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在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中开展的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六)认真做好综治、信访、保密、档案等工作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东区区委统战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69.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9.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0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区委统战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

基本支出59.43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委统战部民宗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110万元是用于保障统战部、民宗局、台侨办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以及江南基督教堂消危异地重建补助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51.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战专项工作经费、侨务对台工作经费、民宗专项工作经费、民主党派工作经费及少数民族机动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0.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60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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