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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10-25 来源:东区统战部  阅读次数:

  

2018年度攀枝花市东区统战部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区委统战部是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基本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争取人心,凝集力量”。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协调、监督、检查本地区统战工作;向区委反映统一战线方面的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牵头协调处理统一战线遇到的问题。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东区机层组织和无党派人士;受区委委托向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定期通报中央、省、市、区委和政府的重要情况;向区委和上级反映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建议和意见;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有关具体工作;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代表人物;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为发展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多做贡献。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养、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政府各局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有关法规管理辖区民族宗教事务:

  民族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的指导下,全面落实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管理全区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享有的各项权利得到落实,促进民族团结。

  (2)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3)加强民族团结,协调好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关系,警惕、防止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搞分裂、破坏活动,维护东区的团结和稳定。

  (4)调查、研究、掌握东区少数民族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广泛开展科普教育,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帮扶工作力度,推动民族经济发展。

  (6)负责本地区少数民族识别、鉴定的有关工作,做好日常信访。

  宗教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公民信仰自由,管理全区宗教事务。及时掌握宗教方面的各种信息,加强宗教理论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按照市、区权限要求管好宗教寺观教堂,掌握宗教界人士的思想动态,坚持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必要的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维护合法的宗教信仰,打击、制止迷信活动,坚决取缔非法宗教活动,警惕、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搞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4)掌握宗教动态,查处和协调解决宗教突发事件,消除宗教方面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5)接待、处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来信来访。

  5.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市对台、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开展本地区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士的统战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涉台、侨务方面的工作;联系“三胞三属”,了解他们的情况,关心他们的疾苦,稳定人心;做好海内外统战宣传工作。

  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7.受区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选拔、培养积极分子,引导教育他们争做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

  8.指导东区各条战线搞好统战工作。联系、管理黄埔同学会成员;完成全区党外代表人士和各系统统战干部的培(调)训任务。

  9.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办、市民族宗教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政党协商,做好民主党派工作;二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三是抓好基层统战工作示范创建工作;四是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五是抓好统战工作其他方面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委统战部挂“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和“东区台侨事务办公室”两个牌子,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名,2018年末实有人数10名,其中行政编4名、事业编1名、退二线1名、退休人员1名、西部志愿者1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干2名(自聘人员)。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东区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251.79万元,支出合计253.3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32.69万元、15.31万元,分别增加14.9%、6.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7年结转4.02万元,上年经济事项未及时列支,结转到2018年列支,二是人员增加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1.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7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3.39万元,基本支出230.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东区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251.79万元,支出合计253.3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32.69万元、15.31万元,分别增加14.9%、6.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7年结转4.02万元,上年经济事项未及时列支,结转到2018年列支,二是人员增加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增加6.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18万元,占8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0万元,占10.42%;医疗卫生支出5.83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12.98万元,占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款)(项)支出决算数为208.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项)支出决算数为26.40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项)支出决算数为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7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规格、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完成预算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3万元,1.66%。主要原因是统战工作接待考察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省、市、同级部门公务接待9批次,132人,共计支出1.8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此项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东区区委统战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东区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8万元,比2017年减少2.49万元,减少2.2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区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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