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3 阅读次数: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根据攀东委办[2002] 22号文件规定,东区区委办公室是区委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综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为区委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一)负责起草和审核区委发出的文件和区委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
(二)负责对区委重要决策和决定的调研论证,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提出情况报告和建设。
(三)负责审阅各部门、各单位向区委的工作报告,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需要向上级汇报或向下级通报。
(四)负责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及区委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记录和起草纪要。
(五)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处理上级来文、来电,并分送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七)负责区电报传输、办理工作。
(八)负责区保密行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委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机构情况:东区区委办内设机构7个,包括文秘股、信息股、综合事务股;目标管理股、督查督办股、民生股;技术保障股;挂牌单位4个,密码管理局、国家保密局;政策研究室;依治治区办。
人员情况:行政及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1人,实有在职公务员15人,工勤人员4人,占用人才储备编制人员(事业人员)6人,聘用人员1人,借用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5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起草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和区委领导的讲话、汇报等文字材料;负责区委常委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的记录,撰写纪要;负责上级来文的签收、分发、管理、办理等工作;负责区委文件制发工作;负责区委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区委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区委的接待事务工作;负责区级班子间、区级部门间、辖区企事业单位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区委、区委领导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
负责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及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
(二)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安排,收集整理并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2017年东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民生工程,分解落实市、区下达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保证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项目督查督查督办,每月下发督查通报及调查处理通报;对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区属规定工业增加值增速、服务业发展目标等分解指标每月下发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通报;根据民生工作目标执行流程,每月下发民生工程完成情况通报;每季度下发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根据领导安排,制定各种经济形势分析会、项目推进会、争取资金工作会、主要经济指标工作分析会、重点项目协调会等会议方案,并完成整个会议组织、协调、会务等工作。制定各级领导督查重点项目、民生工作、重点工作方案,完成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开展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撰写年度考核工作报告,制定计奖方案等。根据需要修订完善《攀枝花市东区目标绩效管理与考核奖惩办法》。
(三)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做好2017年《保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推进定解密管理;强化网络保密管理;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签订2017年《保密承诺书》;加强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强化涉密文件资料、涉密网络、电报、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做好保密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保密宣传工作,做好保密业务图书、挂图、海报的发行征订工作;对全区重点涉密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开展安全例检;做好电报的收发传办;做好高清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维护和使用,确保会议传输安全畅通;开展应急通信演练,做好应急通信系统的维护;做好党委总值班工作。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根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制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报区委、区政府批转实施。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宣传“六五”普法经验,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突出工作重点,带动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东区实际制定出台《攀枝花市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二是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制定东区各级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三是加强协调配合,举全区之力积极争创“长安杯”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和项目建设。
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制定《关于统筹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完善创建工作考评和奖励机制,深入组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创建工作,提高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加强工作平台和队伍建设,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探索建立“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推动全民普法立体化、全时空、广覆盖,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宣传平台。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加强与省市级权威媒体的沟通协调,拓宽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对外宣传平台。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普法讲师团建设,培养品牌团队,开展特色活动,切实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学习交流,借鉴兄弟县(区)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和法治示范创建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东区区委办收入预算总额为803.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3.9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3.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74万元,项目支出320.59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特定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办公室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办公室各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区委办公室业务运行经费;区委党建专项经费;密码设备、应急通讯系统维护费、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保密技术装备及其他工作经费;目标督查、考核调研等相关工作经费;高清电视电话会议室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费;信息、防汛及值班工作经费;城管及民生工程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经费;深化改革、政策研究及调研等工作经费;外出招商引资及项目洽谈经费;依法治区经费;《县域经济》协办经费;党代会及其他会议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9.18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82.2%,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只保留一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17年没有新购车辆预算。
附件: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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