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4 来源:残联 阅读次数: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2.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6.做好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管理、培训工作。
7.组织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区残联下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开展残疾人对外交流与合作事业。
9.监督、管理全区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和经济组织。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一是进一步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为我区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完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和基层残疾人服务队伍的建设,达到“通下情、接地气”的效果。三是规范有序做好残疾人二代证的核发工作,通过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大对办理残疾人证的服务管理工作,2018年新办理残疾人证121本。
2、为有需求贫困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200余件,包括坐便椅、轮椅、盲杖、沐浴椅、拐杖等。
3、为25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拨付康复机构24.5万元。(其中4名八一康复中心康复儿童由市残联拨付)
4、残疾人就业培训、教育工作稳步发展。一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00人,拨付资金6.74万元;二是协助区财税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三是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100户,居家灵活就业908人,其中创业直补159人,拨付资金:57.7万元;四是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工作。
5、扶残宣传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强。
(二)元旦、春节、全国助残日慰问,其中街道(镇)走访慰问残疾人730户走访慰问金:14.6万元,东区集中走访慰问残疾人:3人,每人500元,走访慰问金:0.15万元,深入了解残疾人家庭的近况,掌握了残疾人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98名困难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金5.88万元,让残疾人及家属倍感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50户,补助资金:12.03万元。
6、信访维权工作与其它工作稳步实施。残联充分发挥社会矛盾“减压阀”和“化解器”作用,认真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区残联共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78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保障残疾人权益。
7、抓好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支减排,三公经费支出比同期有了明显下降,完善区级网上办事公开,抓好办公用房清理、人事组织管理、党风廉政教育、扶贫、创卫、讲文明树新风、保密、平安建设、年鉴修订等一系列部门工作,真正发挥职能部门服务社会的作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14.3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6.64万元,下降22.15%;支出总计减少38.86万元,下降7.52%。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以及项目减少。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0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83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1%。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7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26万元,占97.37%;项目支出12.55万元,占2.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4.2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6.6万元,下降22.1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8.82万元,下降7.51%。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以及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76万元,下降9.31%。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项目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80万元,占97.54%;医疗卫生支出4.57万元,占0.98%;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占1.48%。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5.2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支出决算为11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 支出决算为9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0.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5.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3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6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等费用。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9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3.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残疾人流动服务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新增残疾人流动服务处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完成预算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0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省残联调研组长来攀考察。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残联维权股调研组长来攀考察,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调研工作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5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预算严格按照区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人员和公用经费执行财政定额标准,将各项经费纳入预算安排,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2)机关厉行节约
2018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84万元, 一是新增残疾人特种车缴纳购置税及运行维护费1.78万元,二是公务接待1次,公务接待费用为:0.06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资金管理更加细化。
(2)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区残联项目资金支出总额为306.98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各个方面: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服药补助、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一次性住院救助补助、困难残疾人资助参保、资助残疾学生教育、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家庭签约、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农业生产、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
、残疾人假肢安装、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特教中心资源室建设、残疾人文化“五个一”工程、走基层、送温暖”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元旦、春节、全国助残日慰问,通过各项民生工程级职能工作的实施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康复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极大缓解残疾人及家庭经济负担,缓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推动了东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东区残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1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了20.85万元。
2018年,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流动服务车购置、购办公设备及办公维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残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残疾人流动服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东区残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主要职责
攀枝花市东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群众团体。其主要职能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六、做好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管理、培训工作。
七、组织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区残联下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八、开展残疾人对外交流与合作事业。
九、监督、管理全区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和经济组织。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我单位行政编制2人,参公编制1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人,参公人员1人,退休人员2人。核定内设机构0个。公务用车车辆编制0辆,实有残疾人流动服务车1辆。
(三)资产情况
2018年东区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64.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6.67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预算收入总额为409.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其他支出8.89万元。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预算支出总额为477.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其他支出:12.55万元。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8年攀枝花市东区残疾人联合会当年结余36.5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总额为50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227.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273.78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残疾人联合会,按预算要求严格执行,按照资金的用途使用,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并按要求及时拨付。
(三)决算编制情况。
1、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初结转和结余为104.46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总额为409.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其他支出8.89万元。
2、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预算支出总额为477.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其他支出:12.55万元。
(四)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预算严格按照区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人员和公用经费执行财政定额标准,将各项经费纳入预算安排,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2)机关厉行节约
2018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84万元, 一是新增残疾人特种车缴纳购置税及运行维护费1.78万元,二是公务接待1次,公务接待费用为:0.06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资金管理更加细化。
(2)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区残联项目资金支出总额为306.98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各个方面:
1、为25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其中有4名脑瘫儿童在“八一康复中心”康复,拨付资金:20.5万元,减轻残疾儿童,让残疾人残障程度尽最大可能恢复,将来能更好的融入社会。
2、为23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基本服药补助,拨付资金:26.7万元,减少精神病患者发病率并控制病情加重。
3、为30名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一次性住院救助补助,拨付资金:15万元,减轻精神病患者本人及家庭负担。
4、困难残疾人资助参保:区级资金:53.37元,实际拨付资金:52.158万元。(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残疾学生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全额资助:390元/人,共资助885人,资助金额:34.515万元;三、四级差额资助195元/人,共资金:698人,资助金额:13.611万元;残疾学生16周岁以下及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按180元/人,实际资助:224人,共资助金额:4.032万元)。
5、资助68人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标准:1000元/人,拨付资金:6.75万元,帮助残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提升学生整体素质。
6、完成55户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拨付资金:12.03万元,帮助残疾人补偿了功能,改善了生活环境和出行条件。
7、残疾人家庭签约,实际服务人数:1010人,拨付资金:4.04万元,每人40元,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约定的健康管理和康复服务,残疾人提供方便。
8、完成908人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其中创业直补159人。兑现资金:47.7万元,其目的为了鼓励和扶持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残疾人主动就业、创业,增加收入,改善本人及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在残疾人群体中营造自强自立、不等不靠、实现自我价值的积极向上的正面宣传效应,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9、完成100户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农业生产,拨付资金:10万元,通过实用技术培训、补贴生产资料等方式 ,鼓励和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大力发展种养殖业,实现增产增收,极大改善家庭生活条件。
10、为残疾人发放209件(套)辅助器具,拨付资金:7万元,残疾人发挥功能障碍者潜能、辅助自理生活的重要工具、恢复和改善行动生活。
11、残疾人假肢安装27具,拨付资金:16.75万元,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了便利。
12、完成300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拨付资金:6.74万元,让残疾人掌握更多的职业技能,使残疾人稳定就业、稳定收入、融入社会大家庭。
13、完成14人贫困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拨付资金:9.8万元,改善残疾人听力适应生活环境。
14、完成50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拨付资金:1.83万元,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以及出行条件,维护了残疾人的权益,提升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15、完成98人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每人600元/人,拨付资金:5.88万元,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生活护理或照料服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式,缓解残疾人残疾程度,解放残疾人家庭成员,极大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
16、特教中心资源室建设,实际兑现资金5万元(第五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为特殊学校提供相应特殊教育设施、设备。
17、残疾人文化“五个一”工程,实际拨付:12.256万元
18、走基层、送温暖”慰问建档立卡低收入群体中非困难职工的551户残疾人和低保对象中的91户残疾人,拨付资金:32.1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19、元旦、春节、全国助残日慰问,其中街道(镇)走访慰问残疾人730户走访慰问金:14.6万元,东区集中走访慰问残疾人:3人,每人500元,走访慰问金:0.15万元,深入了解残疾人家庭的近况,掌握了残疾人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8年度各项民生工作及职能工作完成情况达100%,各项资金也全部发放到位,同时也听取了残疾人群体及家属对民生工程项目的意见和要求,回访效果良好,残疾人满意率达98%以上。我会民生工程工作所有环节从始至终都采取了规范化、程序化,社会各界普遍赞誉惠残民生工程。通过各项民生工程级职能工作的实施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康复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极大缓解残疾人及家庭经济负担,缓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推动了东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攀枝花市东区残疾人联合会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未追加预算。
(二)存在问题
1、由于上级资金下达较缓,导致资金拨付进度迟缓。
2、预决算编制精准度不够细化。
(三)改进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残疾人联合会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尽量减少结转结余资金。在财务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及政策的培训,严格控制超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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