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21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东区残疾人联合会对2013年残疾人辅助器具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二、采购形式:现场比选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东区2013辅助器具采购清单(参数)》
四、参加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残疾人辅助器具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器材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所提供产品均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5.参加比选单位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
6.须有常设的售后服务网点和技术保障服务人员,能确保售后服务;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元);
9.依法足额向国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金;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比选地点:东区残联会议室
六、比选时间: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参加比选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标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标书其他内容(产品清单、报价清单、优势阐述、服务承诺等)
联系电话:2232158、2229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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