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来源:东区残联部门动态 阅读次数:
1月15日上午,东区残联在会议室召开了1月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及业务讨论会。会议由东区残联理事长邓高同志主持,区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及肢残协会法人郭徽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区十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并对《关于 6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攀纪通〔2020〕1 号)、中共攀枝花市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朱堃荣违法问题的通报》(攀东纪通〔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攀民政〔2019〕158 号)、《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攀残联〔2019〕60 号)、《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及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情况“ 回头看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2)、《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9〕74号)等等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组织观看了“2019安全为天”专题片,并就《志愿服务条例》第11条至26条进行了详细学习。学习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教育监管,各党员要以案为警,以身作则做好日常廉政风险防范,一旦发现存在“四风”问题必将严肃处理;二是坚持信访首问责任制,各干部职工要明确职能职责,及时掌握党的政策方针,熟悉办事业务流程,确保为群众服务到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而导致发生突发性状况或上访事件;三是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协助开展宣传活动,避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四是把好年关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攀枝花市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日常监管,对发现设施、服务等不达标不专业问题要及时协调,督促整改到位,并建议专门协会加强对残疾群体的安全警示宣传和党风廉政教育宣传。
在业务讨论中,各业务股室分别就1-2月的走访慰问活动、档案工作、“一法四条例”宣传活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汇报。随后邓高同志对近期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特别要求:一是抓好“量服”工作。对“量服”平台与各业务口对比存在的数据差异要分析到位,要总结经验重新修订合理有效的“量服”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激发基层工作热情。二是提前准备,未雨绸缪。辅助器具的采购和居家托养可先按上年任务、以购买服务为方式提前准备,同时建议依托卫健、民政等部门资源开启社区康复探索工作。三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鼓励企业或社会组织安置、招用残疾人,并对工作经验和服务亮点及时总结。四是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坚持走正规程序,依规依法,保证改造质量。五是加强专门协会能力建设。专门协会要有责任意识,要积极将党的精神、政策传达到位,要主动学习、探索,适时开发资源,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项目策划能力,主动争取承接项目,提升运作能力使专门协会走上职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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