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30 来源:东区政协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东区政协内设6委1室即:提案委员会、学习文史群团委员会、经济科技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地方委员联络委员会和办公室。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区政协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全年召开主席会议10次,常委会8次,全委会1次,协助参与市政协对东区的调研视察6余次,组织开展调研视察9次,对东区物业管理现状、重点项目推进等开展视察。
2.组织开展委员学习活动、界别活动。参加重要会议、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等履职活动26余次。在全国政协培训中心、省委党校等,培训委员、政协系统干部29人次。
3.组织驻东区市政协委员、区政协常委、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调研东区城市管理,视察东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4.精准扶低方面:结合 “双联”“走基层”等活动,联合区政法委、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弄弄坪街道机关党支部及区市容环卫局党委帮扶弄弄沟村,帮助旅游项目打造、开展法制知识宣传、农户与超市对接,为该村新农村建设提供6万元帮扶资金。到大花地社区开展党员义工服务10余次,筹资5000元支持大花地社区建设,支持书香社区建设。
5.提案办理工作方面,七届二次会议立案的83件提案年前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接待和陪同市政协接待新疆、福建、深圳、乐山等地政协37余次。
二、部门概况
东区政协属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机关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2名。现有行政编制13人,人才中心派遣事业编制1人,工勤编制1人,临时聘用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东区政协收入合计60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65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1%。
2017年东区政协本年支出合计58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17万元,占90.06%;项目支出57.94万元,占9.9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东区政协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62.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52.74万元,增加29.9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区政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83.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7.30万元,增加15.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东区政协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83.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61万元,占8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2万元,占11.25%;医疗卫生支出14.41万元,占2.47%;住房保障支出36.45万元,占6.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64.06万元,完成预算 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2017年决算数57.94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2.70 万元,完成预算 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 18.08万元,完成预算 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 30.29万元,完成预算 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 17.24万元,完成预算 100 %。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36.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东区政协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区政协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5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55.2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规格、费用,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17万元,下降53.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7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9万元,上升18.52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无此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区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76万元,比2016年增加33.36万元,增加48.7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区政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购买办公桌椅、空调和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区政协共有公务车辆0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协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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