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5 来源:东区政协办公室 阅读次数: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东区政协设立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联谊民族宗教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政协机关设有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三个职能部门。
二、基本情况
东区政协属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机关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现有行政编制13人,人才中心派遣事业编制1人,工勤编制1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区政协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迎难而上”的工作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区十届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认真履行三大职能,为文明和谐幸福东区建设再立新功。2017年主要任务是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二是认真履职,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三是团结交流,汇聚建设幸福东区的强大力量;四是夯实基础,为推动自身科学化建设不懈努力。
四、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区政协收入预算总额为408.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8.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8.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4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9万元,专项支出117.52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召开全委会、常委会,组织调研视察、学习联谊活动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政协工作职能,用于调研视察、工作督查等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8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区政协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安排,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因公车改革完成,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公务人员按照规定发放交通补贴。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政协2017年收支预算表
东区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附件1:部门预算信息(政府采购预算)补充说明.doc附件2: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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