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13 来源: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阅读次数: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社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机构。基本职能如下:
1、负责区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大选举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具体工作;
3、负责区人大代表提出的,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转来的省、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督办工作;
4、负责省、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做好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
5、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述,维护代表的权利;
6、组织对农业、司法、经济、城建环保和建科文卫部门进行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工作评议;
7、对司法机关、经济部门、城建环保部门和教科文卫部门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8、协助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
9、负责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10、负责对城市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二、基本情况
现有人员编制情况:行政人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8名,事业人员1名,离退休人员26名。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社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车辆编制5台,实有车辆0台。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法律监督,坚定不移推动法治东区建设
(二)加强工作监督,全力以赴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三)完善制度,强化依法任免监督
(四)搭建履职平台,充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五)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818.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18.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18.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68万元,项目支出161.84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东区人大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人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东区人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学习费用25万元、人大代表活动费21.24万元、“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经费5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9.5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移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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