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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关于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人大)

时间:2016-03-29 来源: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社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机构。基本职能如下:

1、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大选举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具体工作;

3、负责区人大代表提出的,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转来的省、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督办工作;

4、负责省、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做好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

5、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述,维护代表的权利;

6组织对农业、司法、经济、城建环保和建科文卫部门进行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工作评议;

7对司法机关、经济部门、城建环保部门和教科文卫部门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8、协助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

9负责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10、负责对城市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二、基本情况

人员编制:行政及机关工勤人员15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7名,临聘人员6名,离退休人员22名。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社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车辆编制5台,实有车辆5台。

三、2016主要工作任务

1结合东区实际,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扩大监督公开范围,有效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加强对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着力增强工作实效。

2严格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调查了解、法律考试、供职发言和审议表决制度。加强对被选举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进一步增强被选举任命人员由谁产生、对谁负责、受谁监督的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制定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制度。

3强化经济运行监督,强化经济风险监督,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等工作报告,听取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审议重点项目、部门预算安排等情况报告,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视察调研,跟踪十三五规划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分析、督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助推经济平稳增长。

4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强化民生事业监督,听取审议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加大对提高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工作的监督力度,视察调研区政府提高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工作情况并将其纳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推动政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对就业促进、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依法行政。

5全力抓好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加强对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依法顺利进行。

6坚持和完善政情定期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制度,坚持向代表寄送人大会刊资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7切实加强新任代表培训力度,增强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代表管理,认真落实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不断完善代表履职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有序开展代表述职活动。

8扎实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严格办理责任强化跟踪问效适时听取政府办理情况报告,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和满意率。

9、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开展集中视察

10、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执法检查。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82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4.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人代会、代表视察、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基本支出551.62万元,是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财经社会等工作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270.84万元,是用于保障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财经社会等工作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621.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会议、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等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54.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6.69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迎接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6无新购车辆计划。

 

附件: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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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 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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