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8 来源: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阅读次数:
公开时间:2021年9 月18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大选举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具体工作;
3.负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督办工作;
4.做好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述,维护代表的权利;
5.组织对司法、经济、城建环保和教科文卫部门进行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工作评议,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6.负责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一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把准依法履职与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为推动东区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全年共召开常委会10次,主任会13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9项,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5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圆满完成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1、坚定政治立场,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不渝护核心,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政治方向正确。
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全年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18次、常委会集体学习3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论述、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原文学党章、准则、条例,学法律法规,深化了对新思想的理解把握,提升了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党的领导入脑入魂入行。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遵循,主动向区委报告工作、请求指示,紧跟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开展人大工作,自觉维护区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畅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寓监督于支持的良性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服从服务于区委工作大局,使党的主张和意愿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证人大重点工作与区委重大部署同心同向、同步同行。坚决落实区委要求,常委会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抓检查、促协调、督整改,主动开展重点项目、防汛、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社区(村)“两委”换届等包保督导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班子成员深入现场督导、检查191人(次),包保工作平稳推进,高质量完成了区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发挥党组作用尽职尽责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2次,学习、研究、贯彻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重点,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有力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省委巡视,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树牢大局意识,投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紧跟大局谋思路,围绕发展强助力,把人大工作从严肃的会场转移到生动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场,勠力同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有的放矢,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牢牢遵循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在深入一线调研、了解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常委会及时依法作出《批准<2019年财政决算及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将<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阿署达片区(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决定,有力推动了全区中心工作开展。
靶向发力,精准开展工作监督。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公共财政管理为重点,研究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本级财政预算联网在线监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报告、2019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出“培植财源、组织收入、严控债务、强化监管、注重绩效”等审议意见,督促政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以落实新发展理念为生态环保监督最强音,连续三年对区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提高站位、压实责任、补齐短板、完善机制”等审议意见,持续发力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以集中开展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视察为抓手,听取区人民政府项目包装工作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督促政府认真落实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六保” [1]“六稳”[2]工作。以疫情防控监督为首要政治任务,对《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突出重点联防联动,构建常态防控体系”的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决定”[3]执法检查,助力政府织密织牢传染病防控网络。
勇于担当,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遵照区委部署,全员投入到疫情防控主战场。常委会班子成员身先士卒,进驻包保街道(镇)指导、督促疫情防控,深入到18户区重点企业调研,开展“一企一策”帮扶,协调解决问题14个,推动企业防控复工“两不误”。常委会各委室积极参与入户摸排、小区卡点值守,牢牢坚守在疫情防控前线。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在各岗位、各领域、各战线,无惧危险、尽锐出战、踊跃捐款捐物、主动献计献力,齐奏“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新时代战歌,涌现出了邱译萱、汪湛浩、邢晓艳、峗德良等先进典型。据不完全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达90余万元,为我区疫情的有效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
3、聚焦民生福祉,促进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
坚持人民至上,凸显发展惠民,把人大的为民情怀融入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督推政府把民生实事办得更好、做得更细、落得更实。
顺应民心期盼,提升民生实事监督质量。紧贴民生福祉改善,开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报告,提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意见建议,推进全方位维护公共安全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关注幼儿教育,听取了学前教育工作报告。关注建设健康中国落实贯彻情况,听取审议健康城市创建报告;听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报告,提出“整合优化资源,加快数字化和文创基地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提升综合效益”等意见和建议,督推全区创建工作。持续动态关注城乡低收入群体,听取精准扶低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跟踪监测,动态掌握情况;强化项目帮扶,争取上级支持;保持政策稳定,建立长效机制”等意见和建议,推进“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执政理念在我区精准落实。
坚持跟踪问效,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把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完善督办制度,统筹办理力量,追踪办理绩效。代表提交的1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复,其中: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共17件,拟采纳共11件,实现了建议办理由答复率、满意率向提升办成率的转变,建议办理质效稳步提高。曾敏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龙珠路沿线路灯灯光昏暗的建议》、刁毅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万达广场与市政务中心之间建设人行天桥的建议》等得到全面落实,受到居民群众普遍好评。
4、围绕社会和谐,推动法治东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理,把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人大的根本任务,促进整个社会良好法治风气和秩序的形成。
深化法治监督,推进平安法治东区建设。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正确行使权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审议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完善案件流转衔接办理机制;拓展基层联动调解,构建多层次多元化诉讼和调解体系”等审议意见,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听取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提出“紧扣公益核心,抓好重点领域,健全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的审议意见,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听取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提出“注重司法治理,凝聚工作合力,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等审议意见,巩固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信访接待工作,全年交办、督办来信来访事项35项,促进了信访问题依法妥善处理。
严格相关程序,促进干部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执行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见面、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任命对象的政治意识、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27人次参加宪法宣誓仪式;补选市代表7名,接受代表辞职及终止市、区人大代表资格 12人次。
5、强化履职服务,激励人大代表积极展现新作为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拓展履职方式途径,把依靠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活力与动力,大力为代表展现新作为提供舞台。
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人大代表之家”活动、接待联系选民、接受选民监督等制度,新建东华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全区街道(镇)“人大代表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39名市代表、157名区代表、43名镇代表编组进驻“代表之家”开展履职活动。聚焦“急、难、愁、盼”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走访企业、走访群众“双走访”专项活动,全年共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238人次,走访企业190家,接待选民群众882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49条,解答、回复、办结105条,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广泛性和务实性。
街道人大工作初见成效。以全省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全区建立了五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各街道人大工委认真落实“把代表组织起来、活动开展起来、作用发挥出来、形象展示出来”的要求,开创了基层人大工作新局面。研究出台《东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质、职责,实现了人大工作向街道的拓展和延伸。落实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街道(镇)人大工作制度,组织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区内外学习培训、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制度建设、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指导,增强街道(镇)人大工作内生动力,提升全区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依托三个基层立法调研点,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国旗法》《国徽法》《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修改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工作。
6、搞好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
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按照市委和区委“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教育活动安排,常委会党组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牢牢把握根本任务和总体要求,自觉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通过学习教育,树牢了纪律意识,提高了履职效能,强化了执行能力,作出了工作表率。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围绕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深入开展重点对象教育,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制定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涉及人大问题的整改措施,并切实开展整改。
加大人大工作宣传。积极参加全市“人大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人大履职、代表作用发挥事迹宣传,攀枝花广播电视台专题播报《牵线搭桥递民声,履职尽责办实事—2020年东区人大代表工作纪实》,13名各级人大代表抗疫事迹入选《攀枝花市各级人大代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纪实画册》,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评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先进单位。
(一)机构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社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机构。
(二)人员情况
现有人员编制情况:行政人员14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7名,离退休人员24名。无车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698.5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709.19万元。
与2019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0.06万元、降低0.01%;支出增加28.96万元,增长4.26%,主要是人员增加,保险调整,工资经费增加。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9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54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上年结转31.38万元。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0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85万元,占87.12%;项目支出91.34万元,占12.88%;年末结转结余20.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98.5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9.16万元。
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06万元、降低0.01%;支出增加28.96万元,增长4.26%,主要是人员增加、保险调整,工资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96万元,增长4.26%,主要是人员增加、保险调整,工资经费增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28万元,68.1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2万元,占21.50%;3、卫生健康支出29.15万元,占4.10%;4、住房保障支出44.31万元,占6.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09.1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3.49万元,完成预算92.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新冠疫情影响,尽量减少外出,差旅费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10万元,完成预算数35.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厉行节约,工作已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为39.07万元,完成预算数70.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厉行节约,工作已开展。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38.91万元,完成预算数7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工作已开展。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数41.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工作已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2.22万元,完成预算92.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人员减少,死亡一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9.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人员增加,保险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9.4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人员增加,保险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4万元,比2019年增加0.20万元,增长143.40%,主要是工作需要。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20万元,增长143.4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乐至县人大1次,0.04万元;2、接待雅安市雨城区人大一次,0.3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0万元,比2019年减少1.13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0年,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预算联网监督经费、人大代表活动费、专项工作经费、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费用)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全年共召开常委会10次,主任会13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9项,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5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圆满完成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95%以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情况按计划推进,达到年初预期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达到了预期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人大代表活动费、专项工作经费、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费用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是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费用。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学习,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组织法和地方人大工作、代表履职及代表工作、议案建议提出等相关知识,提高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小组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参考开展视察调研。优化代表组合,引导代表立足本职工作,以代表的视角出发,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分析情况,提出自己的想法,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项目全年预算数21.24万元,执行数为16.91万元,完成预算的79.62%。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履职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是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专项活动经费,用于开展调查、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开支。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41.88%。通过项目实施,为专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费项目是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东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东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项目全年预算数55.60万元,执行数为39.07万元,完成预算的70.27%。通过项目实施,人大代表认真履职,为改善民生推动改革建言献策。
(4)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费用项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学习,增强本领,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项目全年预算数22.5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常委组成人员履职、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5)预算联网监督经费项目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人大常委会设立政府财政管理系统查询端口,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部门对全口径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收集分析预决算数据。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民主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内容的详实性和时效性,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增进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满意度。 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7.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部门对全口径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收集分析预决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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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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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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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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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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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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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2.5 |
22.5 |
0 |
1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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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2.5 |
22.5 |
0 |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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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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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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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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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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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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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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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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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学习,增强本领,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受新冠疫情影响,没有外出培训产生费用,主要通过网上培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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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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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付培训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 |
参加网上培训25人次 |
参加网上培训25人次 |
15 |
13 |
受新冠疫情影响,没有外出培训产生费用,主要通过网上培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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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增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
提高履职、工作能力 |
提高履职、工作能力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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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19年全年 |
2019年1-12月 |
1-12月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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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培训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
22.5 |
0 |
10 |
0 |
受新冠疫情影响,没有外出培训产生费用,主要通过网上培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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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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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履职、工作能力 |
提高履职、工作能力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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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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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履职、工作能力 |
提高履职、工作能力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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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大于95%。 |
满意度大于95%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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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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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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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55.6 |
55.6 |
39.07 |
|
70.27%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5.6 |
55.6 |
39.07 |
— |
70.27%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一、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东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东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查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人代会1次 |
召开人代会1次 |
召开人代会1次 |
15 |
15 |
|
||||||
|
质量指标 |
保障人代会顺利召开 |
保障人代会顺利召开 |
保障人代会顺利召开 |
15 |
15 |
|
|||||||
|
时效指标 |
2020年1-6月 |
2020年1-6月 |
1-6月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会议资料费、宣传费、会议费、代表列席人员不食宿补助、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费等 |
55.6 |
39.07 |
10 |
8 |
代表人员变动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人大代表认真履职,为改善民生推动改革建言献策 |
认真履职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5 |
15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大代表认真履职,为改善民生推动改革建言献策 |
认真履职,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5 |
15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大于95%。 |
满意度大于95%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8 |
|
||||||||||
|
项目名称 |
预算联网监督经费 |
|||||||||||||
|
主管部门 |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7.10 |
|
35.5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0 |
20 |
7.10 |
— |
35.5%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人大常委会设立政府财政管理系统查询端口,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部门对全口径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收集分析预决算数据。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民主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内容的详实性和时效性,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增进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满意度。 |
由于市人大相关工作安排,区县共同承担服务器费、实施服务费,支付实施服务费56525元,服务器费14450元。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预算联网监督服务器、支付实施服务费 |
服务器费、实施服务费 |
服务器费14450元、实施服务费56525元 |
15 |
15 |
|
|||||||
|
质量指标 |
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部门对全口径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收集分析预决算数据。 |
保障专项工作开展 |
|
15 |
13 |
|||||||||
|
时效指标 |
2020年全年 |
2020年1-12月 |
全年 |
10 |
0 |
|||||||||
|
成本指标 |
采购预算联网监督服务器、支付实施服务费 |
20 |
7.10 |
10 |
8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实现实时查询的功能,提升监督内容的详实性 |
提升监督内容的详实性和时效性 |
|
15 |
15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实现实时查询的功能,提升监督内容的详实性 |
提升监督内容的详实性和时效性 |
|
15 |
15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大于95%。 |
满意度大于95%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6 |
||||||||||||
|
项目名称 |
专项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8 |
8 |
3.35 |
|
41.88% |
9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8 |
8 |
3.35 |
— |
41.88%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专项活动经费,用于开展调查、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开支。
|
全部达到预期指标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10次常委会会议,开展5次调研。 |
15 |
15 |
15 |
15 |
|
||||||
|
质量指标 |
保障人专项工作开展 |
保障人专项工作开展 |
保障人专项工作开展 |
15 |
15 |
|
|||||||
|
时效指标 |
2020年全年 |
2020年1-12月 |
全年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召开人大常委会费用、开展展调查、调研、执法检查费用、专项工作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
8 |
3.35 |
10 |
8 |
厉行节约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专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为专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5 |
15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专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为专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5 |
15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大于95%。 |
满意度大于95% |
基本达到预期指标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7 |
|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费项目、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费用项目、预算联网监督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指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民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办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区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大选举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具体工作;
3.负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督办工作;
4.做好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述,维护代表的权利;
5.组织对司法、经济、城建环保和教科文卫部门进行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工作评议,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6.负责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社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6个工作机构。
(三)人员情况
行政及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4名,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7名,离退休人员24名。
(四)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40.69万元。
1.流动资产总额29.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2.11%,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19.87万元;财务应返还额度9.47万元。
2.固定资产资产原值为36.1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4.7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3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7.90%,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和家具。
3.无形资产原值为2.26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2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东区人大收入为729.9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98.5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1.38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利息收入)。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东区人大预算支出为72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44.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64万元),项目支出91.3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76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东区人大办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并按时按质完成报送决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草案,不存在应编未编、错误列编,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编制草案进行审核,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728.25万元,预算支出总计728.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0.8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28万元、项目支出127.34万元。及时按规定上缴结余资金。
2.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三是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当年预算数为728.2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数为698.54万元,当年决算支出数为709.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39%,财政资金均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决算编制情况
2020年部门决算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2020年收入为729.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预算拨款698.54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上年结转31.38元;支出为:709.19万元,其中:A、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1万元。B、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17.85万元(人员支出566.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1.62万元),项目支出:91.34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目标任务:做好2020年工作计划,加强法律监督,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强化经济发展监督,助推经济稳中快进,强化社会热点监督,促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依法履职行权,全力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全年共召开常委会10次,主任会13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9项,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5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圆满完成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95%以上。
区人大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2020年收入为729.95万元,支出为:709.19万元,年终结转20.76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 实际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和公务用车费用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控制政策。
(二)区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资金管理更加细化,在报销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时使用现金结算较少,公务卡使用率比较高。
2020年预算安排区人大办项目资金共127.34万元,主要包括:1.预算联网监督经费20万元;2.人民代表活动经费21.24万元;3.专项工作经费8万元;4.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费55.60万元;5.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费用22.50万元。年度项目资金支出91.34万元,以上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情况按计划推进,达到年初预期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评价结论
1. 2020年区人大办的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准确,各项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和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
2. 2020年区人大办部门决算按照区财政和上级财政要求进行编制,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财政收支情况。
3.自我评价得分:部门预算管理48分,专项预算管理19分,绩效结果应用19分,合计86分。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精准度不够。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有效。
3.预算管理不严格。
(二)改进措施
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可执行性;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项目的可实施性,对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绩效管理、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升部门管理服务效能,及时公开公示绩效评价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附件2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区级人大代表177人,按照每人年活动费1200元,177人*1200元/人·年=21.24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此资金只能用于人大代表活动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为代表订购学习资料、组织代表参加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发生的培训费、会场租赁费、资料费、印刷费、车辆租赁费、工作餐等。等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费用。通过多种方式的培训学习,组织代表学习十九大精神、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组织法和地方人大工作、代表履职及代表工作、议案建议提出等相关知识,提高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小组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参考开展视察调研。优化代表组合,引导代表立足本职工作,以代表的视角出发,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分析情况,提出自己的想法,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代表订购学习资料《人民权利报》、《民主法制建设》各1份,组织代表参加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此项目已按计划认真落实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通过为代表订购学习资料《人民权利报》、《民主法制建设》后代表反响进行评价,二是保障代表参加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需要的费用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及下达经费等事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专项工作情况列支费用,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20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1.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区人大办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⑴数量指标:全年为代表订购学习资料《人民权利报》、《民主法制建设》各1份,实际执行率78%。
⑵质量指标: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开支,实际执行率78%。
⑶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至12月。
⑷成本指标:组织代表学习、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发生的培训费、会场租赁费、资料费、印刷费、车辆租赁费、工作餐等预算指标为21.24万元,实际支出为:16.91万元,原因:代表人员变动。
(二)项目效益情况。
⑴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履职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⑵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履职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⑶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大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78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8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扣分项为:产出成本指标情况扣2分。主要原因是:代表人员变动。
根据对2020年“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专项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主要用于各委室工作经费,统筹安排8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此资金只能用于各委室专项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召开常委会会议费、开展调查、调研、执法检查费用等、专项工作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专项活动经费,用于开展调查、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开支。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召开常委会会议费、开展调查、调研、执法检查费用等、专项工作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费用。此项目已按计划认真落实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保障各委室专项工作开展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及下达经费等事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各委室专项工作情况列支费用,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20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1.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区人大办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⑴数量指标:开展调查、调研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实际执行率41.88%。
⑵质量指标: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实际执行率41.88%。
⑶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至12月。
⑷成本指标:召开常委会会议费、开展调查、调研、执法检查费用等、专项工作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等预算指标为8万元,实际支出为:3.35万元,原因:厉行节约。
(二)项目效益情况。
⑴社会效益指标:为专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⑵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专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⑶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大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9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78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8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扣分项为:投入指标情况扣1分、产出成本指标情况扣2分。主要原因是:代表人员变动。
根据对2020年“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经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会期为4天,与会人员(代表177个、列席代表71个、工作人员50个,共计约298人),按照一类会议费支出规定测算经费:1.代表248人*540元/天*4天=53.6万元;2.工作人员50人*100元/天*4天=2万元,共计55.6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此资金只能用于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费。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会议资料费、宣传费、会议费、代表列席人员不食宿补助、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费等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东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东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支付各项费用,保障人代会顺利召开。此项目已按计划认真落实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保障为期4天的人代会顺利召开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及下达经费等事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人代会召开需要列支费用进行列支,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20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1.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区人大办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⑴数量指标:会议资料费、宣传费、会议费、代表列席人员不食宿补助、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费等。
⑵质量指标: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开支,实际执行率73%。
⑶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至6月。
⑷成本指标:会议资料费、宣传费、会议费、代表列席人员不食宿补助、工作人员交通通讯费等预算指标为55.6万元,实际支出为:39.07万元,原因:代表人员变动。
(二)项目效益情况。
⑴社会效益指标:人大代表认真履职,为改善民生推动改革建言献策。
⑵可持续影响指标:人大代表认真履职,为改善民生推动改革建言献策。
⑶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大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1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78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8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扣分项为:产出成本指标情况扣2分。主要原因是:代表人员变动。
根据对2020年“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经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培训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费用,统筹安排22.5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此资金只能用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培训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培训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学习,增强本领,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培训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此项目已按计划认真落实了。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学习。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及下达经费等事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未使用,受新冠疫情影响,没有外出培训产生费用,主要通过网上培训学习。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1.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区人大办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质量指标: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学习。
(2)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至12月。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常委组成人员履职、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2)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常委组成人员履职、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能力。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大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0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78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3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0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扣分项为:产出数量指标情况扣2分,产出成本指标情况扣10分。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没有外出培训产生费用,主要通过网上培训学习。
根据对2020年“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费用”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7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预算联网监督经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根据常办秘字﹝2017﹞144号,要求各区人大2020年全面实现本级预算信息联网,参照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经费预算进行安排,主要包括联网监督设备采购、装修等。统筹安排20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此资金只能用于预算联网监督专项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外出培训考察、设施设备采购等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在人大常委会设立政府财政管理系统查询端口,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部门对全口径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收集分析预决算数据。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民主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内容的详实性和时效性,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增进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财政预算工作的满意度。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部门对全口径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收集分析预决算数据。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通过自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实现实时查询的功能,提升监督内容的详实性。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在上年末进行预算工作时申报,年初东区财政局下达批复及下达经费等事宜。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
2.资金到位。
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单位根据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列支费用,该项目资金财政已在2020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1.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预算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计划。
2.拨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是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区人大办严格安照项目要求及财经法律法规等要求落实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上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由于市人大相关工作安排,区县共同承担服务器费、实施服务费,支付实施服务费56525元,服务器费14450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投入指标:资金设计落实权重10分,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值,自评得分9分。
2.产出与效益指标:权重80分,得分78分。分别为:产出数量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质量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产出时效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产出成本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8分;社会效益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可持续影响设计权重15%,自评得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设计权重10%,自评得分10分。
扣分项为:投入指标情况扣1分、产出成本指标情况扣2分。
根据对2020年“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总结和自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成绩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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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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