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
近日,东区检察院联合东区法院、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在密地桥下的金沙江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以放生鱼苗的方式修复渔业生态环境。
2022年5月,钟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后被东区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钟某某在金沙江水域投放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经东区法院调解和承办检察官耐心的普法教育,钟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
近年来,东区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涉案人员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东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探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式方法,守护好攀枝花的蓝天碧水,为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攀枝花贡献检察力量!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