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1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
2021年5月,为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促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促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奋力再创全国一流基层检察院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了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主要举措、组织实施四个部分,围绕保障人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化解矛盾、保护老少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律师和当事人合法权益、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资源保护六大方面制定了21条工作举措。
《实施意见》的出台,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方向。《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六大行动”创建新时代“五型”基层检察院的实施意见》为指引,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是东区检察院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本提纲挈领的行动指南。
《实施意见》的出台,深入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检察工作要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一切工作中都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意见》中的“六个围绕”,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制定措施,着力予以解决。这是东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具体体现,是补齐短板、提升能力的有力举措。
《实施意见》的出台,拉开了再创全国一流基层检察院的序章。东区检察院早在2006年就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还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是属于昨天的,是对以前工作的肯定,重要的是今天怎么做,接下来怎么干。《实施意见》明确了要始终坚持“办案才是硬道理”,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打造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要以着眼构建攀枝花市域、川西南滇西北区域、国内国际“三个圈层”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实施意见》的出台,促进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有效转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东区检察院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认真完成了学习教育环节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查纠整改环节各项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抓实抓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对突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制定各项整改方案,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成效,推动东区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效果。《实施意见》在明确目标、明确举措的同时,对东区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让打造一只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东区检察队伍变的更生动、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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