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要求,提升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效,进一步推动“降低羁押率的有效途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工作,3月26日,成都理工大学司法研究院院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万毅应受邀到在东区检察院开展“打造东区品牌,构建非羁押诉讼模式”专题讲座。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陈康主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永崇,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晓东等律师代表,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和高校学生代表,区检察院部分干警聆听讲座。
万毅教授从转变观念、厘清概念、制度与技术问题等方面讲授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若干问题。万教授认为,审前羁押从根本上有违无罪推定原则,高羁押率已不符合现阶段我国的刑事司法发展规律,逐步降低审前羁押率是各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点方向,是时候走出羁押是常态、非羁押是例外的现实困境,打造非羁押诉讼模式。谈到羁押(逮捕)的四要件,万教授指出,审查羁押应当具备法律、证据、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四个要件,四要件是层次性、递进式的,尤其不能混淆“社会危险性要件”与“必要性要件”,作出判断时要坚持“单独评价、综合判断”原则,重点审查必要性要件。同时,万教授指出,应当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同于案件的指控,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依据现有的证据借助经验法则进行合理推断,是判断“将要发生”的概率,并且作出羁押与非羁押处分结果的事实依据必须要有证据予以证明,而案件的指控是依据现有的证据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证明。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环节,万教授建议积极探索和建立开庭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万教授的讲座论断清晰,观点新颖,既有思想高度和理论深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司法的人民属性,落实执法为民的司法要求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帮助,对我们进一步深刻理解、全面把握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和试点精神,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快速建立符合东区特色的非羁押诉讼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