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4 来源:东区检察院 阅读次数: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孩子的学费终于有着落了……” 8月21日,东区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上,被救助的廖某、何某及女儿都含泪表示感谢。此次公开发放,共向何某等3名生活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5000元。
发放仪式上,首先由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刑事案件的简要案情、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以及救助标准和依据,随后检察官亲自将救助金交到申请人手上,并鼓励他们早日走出困境,重拾信心,好好生活。受邀参会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对我院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他们一致认为,国家司法救助能及时有效解决被害人因刑事伤害造成的生活困难,让被害人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真正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为民情怀和司法公正。
近年来,东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一是将司法救助贯穿于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积极排查线索,由过去申诉式救助为主向主动式救助为主转变,主动向刑事被害人伸出援助之手;二是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检察机关各部门协同发力,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中心工作大局,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度、广度;三是建立司法救助专人负责制度,认真细致审查、深入调查、实地走访,准确把握救助范围、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立足当事人实际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合理救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办案宗旨,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使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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