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来源:东区检察院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法检两院协作,2020年8月7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和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解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东区人民法院院长蒋毅、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建军、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鸿、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荣军及两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冉春晴主持。
会上,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首先介绍了2018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围绕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思路。法检两院的参会同志进行了充分、深入的交流,对工作中存在的分歧交换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刘鸿副主任和陈荣军副主任对东区检察院以联席会议形式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如何做好今后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稍后,蒋毅院长、卢建军检察长正式签订了《关于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经法检两院多次会商,既为东区人民检察院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更规范地制发检察建议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东区人民法院办理、回复检察建议提供了制度遵循。
最后,卢建军检察长和蒋毅院长分别提出工作要求。卢建军检察长指出检察院、法院要树立共同的法律理念和目标,共同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要在贯彻执行好《关于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该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质量;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好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与法院产生的分歧,以实实在在的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蒋毅院长认为检察监督既是检察院职责所在,也是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支持,他要求法院审执人员:一要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共同构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供信息保障和工作便利。三要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查找办案问题的重要方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第二检察部 供稿)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