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1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这些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报案或举报。通过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反应、高效应急、严厉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机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行为,东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分管副检察长认真安排部署,要求院未检部门要积极作为,切实担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意见》试行以来,东区检察院围绕上级部门有关强制报告制度的要求,自上而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突出重点。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面走访辖区学校,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以及曾经发生性侵害案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传达《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通报我院近年来办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全国强制报告典型案例。二是联动发力。积极走访区教体局、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共同商议具体措施,确保群策群力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三是联合调研。注重把“一号检察建议”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落实有机结合,以“法治进校园”、“木棉花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为依托,进一步深化检校共建机制,寻找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在实践中总结解决方法。
下一步,东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与教育、公安、妇联、团委等相关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会合力,确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为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第一检察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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