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发展规划

东区检察院举办“公益诉讼检察专题讲座”

——与行政机关共商、共议公益保护

时间:2020-06-0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

  为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一步认知、了解、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公益保护从“独角戏”变成“大合唱”,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特邀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跃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群贤,区政协副主席杨毅,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伟,以及区法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银江镇等20余家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公益诉讼检察专题讲座”。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建军主持会议。

  卢建军分析了该院近三年公益诉讼案件情况,着重指出部分行政机关不理解、回复检察建议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家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专题讲座由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邓春梅主讲。邓春梅详细介绍了侵害公益的具体类型,以及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行政机关如何面对检察公益诉讼。区人大、区委政法委领导对本次讲座取得良好效果予以肯定,希望全区各单位认真履职,大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东区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最后,何跃军副检察长就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工作。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让大家知道公益诉讼的职能、职责,充分展示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让更多的人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二是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与区级各部门、公益组织的衔接,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把监督融入支持之中。三是要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一方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时,敢于提起公益诉讼;另一方面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自我扩权、不越权解释,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第二检察部 供稿)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