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
“以前推婴儿车只能走马路,总是提心吊胆。现在坡道平了、盲道也顺了,老人孩子出门都方便多了,实实在在让我们感到安心、舒心!希望以后这样的无障碍设施越来越多。”在检察官跟进调查人行道整改情况时,现场群众满意地说。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篇名为《人行道改造别让盲道太“随意”》的新闻报道,报道中提到东区龙珠路正在进行改造,但建设中的盲道对视障人士并不友好,存在断道、缺失、铺设不规范等问题,显得有些太“随意”。
今年5月我市刚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市正开展“钢城焕新”行动,涉及多处人行道同步施工。东区检察院“益路阳光”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检察官敏锐意识到,此类问题可能并非个例。盲道建设不规范,损害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城市文明形象,这正属于公益诉讼监督范畴,有必要及时介入。
随后,办案团队迅速展开相关工作,实地摸排辖区内在建人行道,梳理出无障碍通道被花池、树池、窨井盖阻断,以及未设置坡道等典型问题,听取“益心为公”志愿者、残联专业人员的意见建议,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方式明确整改职责分工,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履职,协同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全面联动实地排查涉事工程,建立包含问题位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的“三张清单”,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同时,发动社区网格员、物业人员对已整改设施开展日常巡查维护,保持整改长期效果。
以此为契机,我院会同区残联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的通知》,组建专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明确督导员的工作职责、要求,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让城市建设更文明、更安全,也让百姓出行更安心、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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