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9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
东检Talk,我来说!今天,让我们在一起东区院办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全省典型案例中,揭秘“入职雷区”。
警惕“计件工资”陷阱:协助生产假冒产品难脱责
幸某某等8人受雇于张某某等人,在明知生产假冒“汰渍”“立白”等品牌的洗衣粉、洗衣液的情况下,仍以计件形式获取报酬,帮助完成调配、灌装和塑封等生产工序,涉案金额高达五百万余元。检察机关对主犯张某某等人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认为幸某某等8人帮助生产的行为构成犯罪,最后结合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予以从轻减轻处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通过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将案件移送行政机关给予了相应行政处罚。
警惕“高薪分红”诱惑:参与有害食品销售触红线
长期务工不顺的朱某某,在亲友介绍下入职“保健食品销售”工作,每月固定工资加年底分红的“优厚待遇”让他欣然上岗。朱某某负责在仓库打包、联系快递以及偶尔微信接单和联系上家采购事宜,将有害保健食品发往省外,但好景不长,朱某某在领取两个月工资后便被公安机关查获。检察机关认为朱某某协助销售的行为已触犯法律,结合其参与时间短,具有坦白、主动退赃等情节,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通过异地行刑反向衔接协作将朱某某的违法行为移交案发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高薪美梦”终成泡影。
警惕“违法接班”美梦:承接犯罪链条必受严惩
朱某华原本从事运输生意,在经营状况不佳时,选择协助女友父亲谢某某打包、销售有害保健品,并获取固定报酬。然而谢某某被公安机关查处后,朱某华并未就此停手,反而全盘接手谢某某的“事业”——不仅接管了未售出的库存货物,更完整继承了包括原料采购渠道及分销网络在内的全套犯罪链条,组建自己的团队继续分装销售有害保健品。后朱某华等人被公安机关“一锅端”,被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示:
1.拒做“糊涂打工人”:入职前了解企业资质、经营范围等内容,拒绝参加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等违法产品的生产、销售。
2.警惕“异常高薪”:对“轻松高薪”“年底分红”等诱惑保持清醒,不被短期利益冲昏头脑,走上犯罪的道路。
3.切勿“错上加错”:发现工作涉嫌违法时立刻停止并举报,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成为违法链条的“继承者”。
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一旦卷入违法链条,轻则罚款、留档,重则入狱、留案底,毁的是自己的人生前途。求职路上,擦亮双眼,请选择合法职业,守护的不只是民生安全,更是自己的人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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