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9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实现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形成闭环,推动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7月25日,东区检察院和盐边县检察院以协作办理的两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为契机,共同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营造优质法治环境的内在要求,两地检察机关要强化检察履职主动性,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要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服务、研判等职能,按照严格依法、准确及时、适当必要、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工作原则,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确保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意见》明确两地检察机关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衔接、日常联络、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处置等八项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两地检察机关合作优势,畅通涉及两地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流程,破解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难题。要积极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努力打造行政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和亮点。
下一步,东区检察院将以会签《意见》为契机,不断探索行刑反向衔接新路径,强化同毗邻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凝聚合力,持续提升检察履职能动性,做到不起诉案件案案有监督、件件有落实,持续做优行刑反向衔接,最大限度释放司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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