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区步伐,引导企业追求卓越,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发展质量,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根据《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攀东府办〔2016〕22号),现启动东区第三届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为扩大影响力,进一步使更多的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到东区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攀枝花市东区政府质量奖,是东区政府授予在质量发展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辖区企业的最高荣誉。东区政府将向获奖企业颁发证书、奖牌和10万元奖金。攀枝花市东区政府质量奖的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每三年评选一届,每届评选不超过 5个企业,连续获奖企业不占用当届名额。
二、企业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东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
(二)遵守环保、节能、安全、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照,并符合国家、省、市、区的产业政策;
(三)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安全、卫生等责任事故;
(四)持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产品、服务、经营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前列,经济效益、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区内同行业领先,顾客满意度高,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五)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模范履行社会公共责任,未发生因拖欠职工工资等社会债务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三、申报资料
(一)攀枝花市东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组织概述报告;
(三)企业开展卓越绩效管理的自评报告;
(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获奖情况、证书情况等);
(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企业申报东区第三届政府质量奖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上述资料1—4项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资料。第5项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原件。
四、相关要求
(一)各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优秀企业参与申报参与东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
(二)各申报企业在 2021年8月31日前向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东林巷3号,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楼2楼质量发展股)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2224561,邮箱:136881892@qq.com
(三)相关资料、表格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向推荐企业或申报企业提供。
攀枝花市东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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