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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阅读次数:

各党组,直属党(工)委、总支、支部,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5月6日

  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工作要点

  2020 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之年、决胜之年。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8—2020 年)》《攀枝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东区实际,特制定2020 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城市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牢记创建为民靠民惠民初心,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以夯实城市文明基础功能、树立城市文明良好形象、弘扬城市文明时代新风、建立城市文明长效机制为重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助力攀枝花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实施“文明教育提升行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把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在区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把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发挥阵地作用,勇担社会责任。把抗击疫情及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有关工作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和评价标准。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排头兵作用,把创建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防控工作检验和推动创建工作。文明城市创建要集中开展商家店铺、农贸集市、车站码头、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在全域全员覆盖、共建共治共防上下功夫。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动员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为疫情防控做公益、献爱心。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要带头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农村群众、社区居民减少串门聚会,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的健康习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文明校园要坚持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延迟开学政策,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加强防疫期间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提供免费的心理疏导服务。

  3.广泛宣传教育,汇聚社会力量。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广泛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在服务窗口、办公区域等公众场所,利用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电子屏、宣传栏、广告牌等各种载体形式,营造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浓厚氛围。大力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挖掘宣传在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医务工作者、基层干部群众和志愿者等先进典型,优先推荐他们为中国好人、四川好人、攀枝花好人。

  (二)实施“公民道德提升行动”,筑牢思想道德基础

  4.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干部群众理想信念摆到精神文明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5.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灵魂工程,制作一批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6.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活动,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利用媒体、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广泛持续刊播传统美德、雷锋精神、生态文明、文明礼仪等公益广告。贯彻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倡导网络文明传播,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需要。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实施“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7.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化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8.推进政务行为规范。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落实。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四)实施“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

  10.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机制。健全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机制。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规划帮扶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增加养老服务投入,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11.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社区(村)建制调整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等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五)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2.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建立完善征信系统,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利用媒体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行为。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

  13.规范行业“窗口”服务。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要加强文明诚信服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着力纠治吃拿卡要、庸懒散拖问题。

  (六)实施“人文环境提升行动”,培育文明道德风尚

  14.加快推进国民教育。按照国家办学标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达到75%以上。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安全管理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科普阵地和设施建设,利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深化拓展科普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15.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财政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 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 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08 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政策,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增长率、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增长率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16.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积极开展文明交通活动,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七)实施“立德树人提升行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17.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在教育、民政、文广旅、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创建活动,形成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

  18.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等活动。

  19.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师德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管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20.净化未成年人社会成长环境。加大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规范经营性网吧管理。加大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建立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机制,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实施“公共环境提升行动”,建设和谐宜居美好家园

  2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接“成渝双城经济圈”,全面融入“两城”建设,做好产业布局,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向高能级延伸,全力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

  22.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道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装灯率100%、亮灯率95%。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车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文化、商业、医疗、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城区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车站、政务大厅、医院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能够正常使用。

  23.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提高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抓好公路、河道沿线和城市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治理。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集中开展违规占道、市场秩序等七大专项治理,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社区生活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30%。

  24.推进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 年)》,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 人。依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实现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升不低于2 个百分点。

  25.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镇新增就业计划完成率达100%。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九)实施“社会环境提升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6.加快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市安全生产规划规定的降幅。

  27.加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十)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环境

  28.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

  29.加强环境整治和环境质量监测。全面落实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环境管理,抓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坚决打击违法排污,确保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无因市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

  30.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十一)实施“细胞创建提升行动”,建立常态长效的创建工作机制

  31.加强组织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活动创建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区文明委及其办公室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区文明委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32.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创建工作规划、重要举措、所办实事等公开发布宣传,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95%,群众满意度>85%。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查找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33.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创建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景区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

  34.建立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格局。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经常化,组织文明单位帮扶贫困家庭、困难群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效支持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帮助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支持农村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开展文明家庭(户)、文明社区(村)创建。农村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35.完善保障机制。保障创建活动财政持续投入,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重点任务具体分工参照《关于做好2020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报资料工作的通知》(攀创文指办〔2020〕3号)、《关于做好2020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作的通知》(攀创文指办〔2020〕4 号)、《关于做好2020 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攀创文指办〔2020〕5号)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1月—4月)。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全面启动创文工作和各项提升行动。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0年5月—8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和推进计划,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开展会战攻坚,确保8 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区创文办依据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创建责任。  

  (三)冲刺迎检阶段(2020 年9 月—12 月)。各单位对照创文测评指标要求和承担的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部门评价等任务,组织全面检查,找差距、抓整改、促提升,全力以赴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确保取得优异成绩。动员一切力量,狠抓2020 年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测评,高质量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抽检点准备,做好问卷调查宣传动员,逐项落实并按时达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组成成员,形成区创文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区创文办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各部门(单位)、街道(镇)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尤其是各“提升行动”牵头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与市级牵头单位沟通协调,抓好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道(镇)“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各分管领导担负具体责任,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进行菜单式、项目化管理,全区上下形成紧密配合、整体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良好创建工作局面。公共财政有效保障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强化督导考评。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文明办和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进行原因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强力抓整改提升。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作为推荐、评选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校园)的重要依据,建立区创文办日常督查、区人大、政协专项督查、社会、新闻媒体监督的综合督查体系。严肃创文工作执纪问责,做到限期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安排、有督查、有结果、有反馈。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意义、重大部署和工作举措,宣传创建成效和先进典型,适度曝光创建单位“不作为”现象和居民群众的“不文明”行为。运用大型户外单立柱、户外LED 大屏、窗口行业单位LED 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密集化社会宣传,让公益广告在景区、景点、宾馆、超市、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围挡等地随处可见。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景区、进医院、进农村、进窗口”活动的同时,开展包保联创工作,不断提高东区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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