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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来源:东区创文办 阅读次数:

各党组,直属党(工)委、总支、支部,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行动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首战之年、关键之年,是全市上下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巩固提升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坚持提名增位的年度目标任务不松劲,结合东区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行动方案。

  一、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至3月)。组织召开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宣传,开展网络宣传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切实加强实地考察、网报资料等业务指导,推动创建质量提高。

  责任单位:区创文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二)专项整改阶段(2019年4月至6月)。以2018年度测评精准反馈问题清单为依据,督促各街道、银江镇、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整改。出台2019年网报资料预报指南、实地考察操作指南、问卷调查任务分解表,推动指标要求落地落细。深入各街道、银江镇、区级部门单位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对未达到A级标准项目实施重点督办,专项推进。

  责任单位:区创文办、各街道、银江镇、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单位

  (三)强力推动阶段(2019年7月至9月)。开展网报资料预报审核,实地考察点位标准化建设,组织编印文明城市创建主题系列宣传品,开展入户调查宣传活动。制定重点难点指标和薄弱环节专项攻坚计划表,集中力量推进指标落实。邀请省、市文明办领导专家调研指导工作,加强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强力推进工作。纵深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持续推动市民素质提升,大力弘扬“三线精神”,不断掀起创建新热潮。

  责任单位:区创文办、各街道、银江镇、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单位

  (四)迎检测评阶段(2019年10月至12月)。组织召开全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会,安排部署年度测评迎检工作。开展常态巡查、专项督导,推动迎检顺利开展。持续改善网报资料质量,加快实施实地点位建设,不断提升问卷调查指标,加大社区入户和随机街访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年度测评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区创文办、各街道、银江镇、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单位

  二、深化十大工程

  (一)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程(总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以“看得见”“记得牢”“践行好”三大行动为主要载体,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得见”行动。大力实施“四宣联动”,加强新闻宣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加大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地公益广告刊播频次和力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融入各类生活场景,确保“公益广告占建成区所有户外公益广告比例30%以上”。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东集团、各街道、银江镇

  2.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得牢”行动。大力实施“四大行动”,即实施“电视有画面、报纸有版面、网络有页面、手机有界面”,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域覆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节日庆典、学校教育、文明风尚等各领域全过程。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工商联、区文明办、各街道、银江镇

  3.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好”行动。大力实施“七个融入”,即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融入“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融入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活动、融入市民日常生活、融入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选树。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文明办、各街道、银江镇

  (二)深化文明素质养成工程(总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以“五大文明行动”为抓手,持续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具体化生活化,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1.大力实施“排队上下车”文明行动。在公交站台、长途汽车站、机场、码头等地常态化开展“排队上下车”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乘客自觉排队、安全乘车,加大对“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等文明服务力度。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各街道、银江镇

  2.大力实施“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文明行动。广泛开展“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主题实践活动,确保地面、地沟、绿化带等公共场所无垃圾、无烟头、无痰渍。加大对乱吐、乱扔、乱倒、吸烟等公共场所不文明现象的处罚力度,着力培育市民文明习惯。在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各街道、银江镇

  3.大力实施“礼让斑马线”文明行动。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车让人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车让车让出秩序”的浓厚文明氛围。继续开展“市民随手拍”“媒体曝光”等方式,加大对“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行人恶意逗留斑马线”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责任单位:东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文明办、各街道、银江镇

  4.大力实施“上下楼梯靠右行”文明行动。在中小学校、公园景区、医院、星级酒店、商场超市、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展“上下楼梯靠右行”教育活动,引导市民上下楼梯做到“三要”,即:要靠右行走、要相互礼让、要文明有序,着力培养文明新风尚。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银江镇

  5.大力实施“志愿服务有我”文明行动。建立健全志愿者“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积分兑换、褒奖激励”等制度,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无偿献血、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坚持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按照“七有”建设标准,确保社区、图书馆、文化馆、政务大厅、医院、公园、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窗口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全面达标,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区教育和体育局、东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关工委、各街道、银江镇

  (三)深化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总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四个着力”建设为工作重点,持续深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配套功能,让市民更有幸福感。

  1.着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等无障碍设施管理,确保功能完好、正常使用。建成区内的公共卫生间、银江镇公共卫生间要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政务大厅、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设有母婴室,确保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等区域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各街道、银江镇

  2.着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完善。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8公里/平方公里。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装灯率100%,亮灯率≥99%。建成区背街小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路面积水,装灯率100%,亮灯率≥95%。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银江镇

  3.着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全市启动城市立体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缓解城市拥堵。实施大渡口片区、渡口桥南、攀枝花大道东段沃尔玛路段等交通组织优化,打造省级文明畅通示范街(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改造龙珠路上路口、鸿茂巷与天津路连接路口、西海岸三角花园路段道路,打通新盛路和新丰路、竹园巷和竹雅巷等断头路。在攀枝花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和重点检查路口科学设置中心隔离栏、路侧人形护栏。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的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交通安全设施配置,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银江镇

  4.着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责任单位:各街道、银江镇、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四)深化公共环境优化工程(总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七项常态治理”为抓手,深入推进市容市貌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指数。

  1.扎实开展“牛皮癣”常态治理。持续开展“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源头管控、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依法严肃处理“牛皮癣”张贴者;坚决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小广告经营者、个人,坚决清理主次干道立面“牛皮癣”。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街道、银江镇

  2.扎实开展占道经营常态治理。健全完善城乡管理综合巡查执法制度,重点抓好占道经营、以街为市、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等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做到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银江镇

  3.扎实开展违规广告常态治理。持续加大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交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违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巡查、处置力度。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银江镇

  4.扎实开展环境卫生常态治理。持续开展“城市卫生大清洁”行动,加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交站点、机场车站等场所日常清扫保洁;加强行道树、绿化带洒水降尘;加强公共厕所保洁,做到公厕内外卫生整洁、设施完好、无明显异味。严格落实《四川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教育处罚乱吐乱扔乱倒乱刻乱画行为。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街道、银江镇

  5.扎实开展垃圾分类常态治理。在各社区深入开展“垃圾减量分类”行动,生活垃圾定点分类、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市民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小手牵大手”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快推进。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银江镇

  6.扎实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常态治理。重点治理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宾馆等窗口行业文明诚信服务情况,大力整治从业人员态度冷硬、办事拖拉、仪容邋遢、办公场所生活化等突出问题。以“争创学雷锋文明窗口行业、争创学雷锋文明服务标兵”为抓手,在窗口单位全面开展“双争”活动,推出一批“双争”先进典型,激励窗口单位从业人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银江镇

  7.扎实开展“六小行业”整治常态治理。以迎接第三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持续整治小旅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证照缺、卫生状况差、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整治小歌舞厅无证照、无消防安全设施、管理混乱等问题,整治小饭店、小食品店证照不齐、卫生状况较差、占道经营等问题,加大“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立面、包绿化、包文明)的巡查、监管、处罚。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银江镇

  (五)深化城市道路畅通工程(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以整治“五乱现象”为重点,持续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路面管控能力、涵养交通行业良好生态。

  1.突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加大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的车辆违章停车、占道停车,堵塞人行道、消防通道,占用盲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持违停必拖、违停必罚。

  责任单位:东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银江镇

  2.突出车辆停放乱收费整治。按照公共停车场“投建管一体化”模式,统一包装城区公共停车资源、城区交通管理设施、智能停车信息系统和手机APP项目。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择实施主体,授予其停车收费经营权,负责投资、建设、管理公共停车场(点),改善城区交通管理设施,开发智能停车信息系统和手机APP等项目。设立停车乱收费相关投诉、信访事项受理专席,建立打防管控相结合的长效整治机制,对停车乱收费乱象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银江镇

  3.突出行车乱象整治。全力整治车辆乱鸣喇叭,对违法“禁鸣”车辆坚决依法严格处罚,整治城市“噪音污染”。加大城乡占道停车、违规停车、随意加塞、任意变道、占用公交车道、闯黄灯红灯、车窗乱抛乱吐等违规行为和交通恶习的处理、处罚力度,着力培养市民文明驾乘好习惯。

  责任单位:东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银江镇

  4.突出出租车乱象整治。加快健全出租车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行车监督、违规处罚等行业规范,探索建立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定和运营车辆驾驶员积分管理制度。继续开展治理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等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出租车虚系安全带、随意调头、不主动出示票据、卫生状况差等不文明现象,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与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城乡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东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银江镇

  5.突出行人乱闯红灯乱翻护栏整治。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 我为您点赞”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和践行。在重要节点加派志愿者工作力量,加大对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的文明劝导和处罚力度,维护公共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东区公安分局、区机关工委、各街道、银江镇

  (六)深化未成年人关爱工程(总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文明素质培育,抓好未成年人阵地建设管理,综合治理社会文化环境,着力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强化未成年人文明素养培育。探索打造“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品牌,教育、科技、民政、文化、体育、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有常态化的工作品牌或经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持续深化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开齐开足德育课、体育课等课程,定期开展少先队活动。完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体系建设,实现各学校均建有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室),各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常态化开展心理成长辅导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关工委、各街道、银江镇

  2.强化未成年人阵地建设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机制,深化社区家长学校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实现社区家长学校100%全覆盖、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100%全覆盖。持续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服务水平,定期集中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实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100%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关工委、区文明办、各街道、银江镇

  3.强化社会文化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确保达到“六无”标准。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杜绝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取缔“黑网吧”。在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等点位,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东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关工委、各街道、银江镇

  (七)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工程(总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加快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大力推动诚信奖惩制度落地,大力开展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1.落实诚信奖惩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落地实施。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东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

  2.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动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的落地实施,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引导,深入推进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努力打造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举报和处置机制,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质量违法案件。群众对本市诚信建设的满意度≥85%。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法院、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局、东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税务局

  3.开展诚信主题创建。开展诚信行业(单位)创建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用规范的管理制度、精细的工艺流程、严格的质量标准,把诚信渗透在产品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突出“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强化食品药品行业的诚信建设,引导从业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用道德良心做放心产品;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在各级文明单位开展诚信主题教育,争做诚信好公民活动。开展诚信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在辖区内主要商业街区,至少打造1条诚信示范街区,给予命名和表彰推介;诚信示范街区及各商家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诚信经营承诺》,做到经营证照齐、市政设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优质文明服务,宣传氛围浓郁。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在商品批发零售、餐饮住宿、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等领域创建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店,推动企业在醒目位置悬挂《诚信经营承诺》,带动企业诚信兴商,严格依规依法、文明诚信经营,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媒体要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整理推送)、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商贸流通企业)、区商务局(商品批发零售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住宿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企业、食品药品行业,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各级文明单位(诚信主题教育)、各街道、银江镇(诚信示范街区创建)

  (八)深化文明细胞创建工程(总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积极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1.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2017—2018 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复查验收和申报推荐工作,重点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组织暗访督查全国文明单位,在教育系统建设2—3 个文明创建示范点,推动创建向纵深挺进。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推动文明单位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持续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主题创建活动,助力乡村振兴。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样板村镇,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银江镇

  3.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扎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参与第二届市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广泛开展“最美家庭”“书香家庭”“廉洁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户”和“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家风评议”等活动,引领社会形成文明新风尚。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妇联、各街道、银江镇

  4.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一校一品”文化品牌,形成良好育人氛围。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各街道、银江镇

  5.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行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正气,在农村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行动,大力整治封建迷信、铺张浪费、陈规陋习等不良风气,树立节俭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银江镇

  (九)深化社会文明风尚传播工程(总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社会文明风尚行动,加强文化传承、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教育引导,塑造城市之魂,培育城市之德,增强市民文明意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1.开展好文化传承培育行动。要深入挖掘城市的文化积淀和文化传统,在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的基础上,大力弘扬“三线精神”,大力培育城市现代人文精神,打造三线建设文化品牌,形成独特的城市文化魅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开展好文明交通引导行动。要以志愿服务大队、支队为依托,在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中小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岗执勤,定点包片,参与文明交通引导,劝阻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群众克服交通陋习,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机关工委、东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各街道、银江镇

  3.开展好文明旅游提升行动。要加强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一批“最美导游”“最美游客”,抓好违反公德、有伤风化、损害国家形象的丑态的方面曝光,强化文明出游意识,有效治理旅游市场不文明行为,提升人们的旅游文明素质。

  责任单位: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

  4.开展好文明上网专项行动。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积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从每一个街道(镇)做起,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道、银江镇

  5.开展好文明短信传递行动。充分发挥手机传播文明风尚、引导市民修身律己的作用,组织开展“倡导文明 传递文明”“你好新时代”“祝福祖国”等文明公益短信,组织引导群众创作转发内容健康、言辞优美的文明短信,引导人们省心修身、陶冶情操。

  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6.开展好文明餐桌巩固行动。在学校、医院、宾馆、酒店、饭店、机关单位食堂等地持续开展文明餐桌巩固行动,在社会面大力推广文明餐桌行动,引导人们在就餐时不剩饭、不剩菜,培养节约粮食、尊重劳动的习惯,培育节俭惜福的风气。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银江镇

  7.开展好文明养犬治理行动。重点对遛犬不系绳、排便不清理、携犬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规定时间外进入公园、广场、绿道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治理。经多次劝解仍不改正的、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经劝诫仍不改正的、对于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照《四川省预防和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犬只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责令整改或处罚。

  责任单位:东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银江镇

  (十)深化文明氛围营造工程(总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通过宣传动员,组织引导,充分调动全区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创建热情,凝聚各级各界、各行各业创建力量,进一步掀起“全民参与、全面推进”的创建热潮。

  1.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意义、重大部署和工作举措,宣传创建成效和工作先进典型,持续开展曝光创建单位“不作为”现象和市民群众的“不文明”行为,不断增强创建工作渗透力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文明办

  2.扩大宣传效果。运用大型户外单立柱、户外LED 大屏、窗口行业单位LED 显示屏、公交站台、出租车顶灯、车载视频等载体,开展密集化社会宣传。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主题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广泛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成为靓丽风景,引导人们向善向好。做好主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学校、宾馆饭店、医院、机场、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景观管理、维修和更新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银江镇

  3.抓好社会宣传。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景区、进医院、进乡镇、进农村、进窗口”活动,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群众参与创建、支持创建。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和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心设计工作载体,搭建群众参与平台,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区机关工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街道、银江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领域宽,涉及部门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街道(镇)、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同业务工作、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务求实效。

  (二)注重工作实效。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顺应市民建设文明城市、共享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加强城市精细管理,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增加便民利民设施,从市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切实把活动开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的过程,让城市更加宜居,市民生活舒适,让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惠及广大市民。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创建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建立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暗访督查等综合督查体系,确保创建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推进有序。将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和督查情况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落实效果差的单位,将作出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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