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是精神文明创建改进创新之年。全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为工作牵引,秉承创建为民宗旨,树立共同富裕思维,锚定创建成功目标,适应改进创新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高、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国文明村镇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就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标抓实六个关键环节
(一)提升材料自查质量。强化在材料自查中检视基础工作质效,建立材料自查任务清单、省级部门评价项目任务清单、创新特色工作清单,强化指标推进常态化、材料自查系统化、审核把关制度化。对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培育、教育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政务廉洁高效、法治公平正义、生活和谐宜居、社会安全稳定、生态环境良好、创建常态长效11方面指标任务,各责任部门实行台账管理,强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全程动态监控,专人负责全面及时收集上报材料,落实材料初审、复审、终审制度。
(二)提升实地点位建设管理水平。强化在实地考察中检验和谐宜居环境质量,建立实地考察点位建设管理标准、任务清单、网格责任清单、督导检查问题整改台账,提升点位建设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精心研判申报测评点位,全面治理申报点位、随机测评点位,消除治理盲区。区级行业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测评指标,全面统筹推进、全域督导检查,与网格责任单位共同负责。
(三)提升问卷调查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强化在问卷评价中审视惠民利民宗旨立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小微实事大起底”行动,办好民生实事,增强群众创文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开展“创文进社区”“文明来敲门”“一人带一家”“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宣传文明理念、创文知识、工作成效,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提高群众创文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针对重点社区、居民小区,建立街道、社区联系服务居民制度,全覆盖入户问需、问计、问效,开展模拟问卷调查收集社情民意,增强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引导群众合理表达意愿,化解负面情绪。做好12345热线反映问题办理,做好数据整理分析,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全面开展办结事项满意度回访。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真实感受,杜绝生硬教条,禁止以创文名义损害群众利益,真正创在人民需求上、创到群众心坎里。
(四)提升同创同测项目创建水平。对测评结果分别按20%、10%权重计算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村镇创建,强化市文明办、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各区党委、政府责任,对照指标体系和测评要求,全面推进材料自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测评指标落实,与文明城市创建一体推进、整体提升。
(五)精心打造特色指标加分项目。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在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培育、教育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乡文明融合发展、服务保障民生、促进人民健康(心理健康)、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公益广告宣传、城市形象国际传播等方面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提供省级以上部门重点推介交流、通报表扬的佐证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精心甄选,争取创新特色工作加分。对获得特色指标加分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目标绩效考核加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坚决防范出现负面清单事项。建立防范负面清单事项责任清单、防范处置机制,坚决避免发生重大负面事件、形式主义、突击迎检、弄虚作假、阻碍拒绝测评、跟踪干扰测评等情形造成测评罚分,或者被取消提名资格和参评资格。
二、持续优化六项公共服务
(一)优化市政公用服务。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巩固提升城市运行管理专项治理成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城市公共服务。优化城市建设规划,实施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基础设施升级、服务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塑造“主题鲜明、功能齐备、生活便利、生态宜居”的城市新格局。完善无障碍设施,突出重点点位,推进无障碍设施场景建设。优化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常态化开展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无障碍设施不健全、标识设置不规范,道路路面破损、排水设施不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缺失、破损、移位等问题。
(二)优化文明交通服务。由东区公安分局牵头,巩固提升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成效,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文明、高效有序的交通服务。加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加强主要交通路口和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交通路口视频监控,提高交通指挥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突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城乡公共区域等点位,常态化开展交通执法、教育引导,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机动车闯红灯、人行横道前不主动礼让行人,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建立属地牵头、财政补助、公安交警业务指导的重点点位文明交通劝导长效机制,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三)优化市容环境服务。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巩固提升市容市貌专项治理成效,为广大群众提供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加强城市净化美化,加快“花城”打造,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优美环境,维护优良秩序。坚持规范管理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科学合理规划设置马路市场、潮汐市场、早晚市场,规范流动摊贩经营,加强夜市规划管理,疏堵结合治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倚车售卖等现象。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实施“城市啄木鸟”行动,持续整治环卫设施缺失破损、清扫保洁不到位、市容市貌管理混乱、垃圾未分类收集、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环境“脏乱差”问题。
(四)优化农贸市场服务。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巩固提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成效,为广大群众提供整洁有序、安全健康的购物消费环境。加强统筹,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农业农村、商务、城管执法、消防安全、市场业主联动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农贸市场设施升级改造、文明氛围营造。加强市场及周边交易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公共安全管理。及时劝导纠正入市经营者、消费者不文明行为。
(五)优化便民信息服务。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巩固提升“城市牛皮癣”专项治理成效,疏堵结合治理“城市牛皮癣”顽疾,美化市容市貌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探索兼顾环境美化与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推进便民信息收集汇总、定点张贴、网上发布、扫码查询。开展联动共治,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制度,强化全域排查清理,持续清除存量。完善有奖举报、约谈警示、无限呼叫、强制停机等措施,有效遏制增量。强化监管执法,露头就打、治点溯源,落实违法行为人限期清除、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在依法长效治理上取得新突破。
(六)优化文明养犬服务。由东区公安分局牵头,巩固提升不文明养犬专项治理成效,营造文明养犬良好氛围,创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落实措施,完善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宣传教育、规范劝导与依法监管相结合,整治限养区内违法违规养犬、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排泄物等突出问题。向合法合规养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流浪犬收容管理及病犬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三、着力推进六项提升行动
(一)推进广大群众文明素养提升。强化“先育文明人、再创文明城”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运用公益广告、融媒体、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加强宣传教育,培育广大群众文明观念,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社会氛围。综合运用宣传劝导、舆论监督、媒体曝光、执法监管、居(村)民自治等手段,促进广大群众文明习惯养成,综合治理不文明行为。“干好惠民实事”与“讲好身边故事”相结合,选树标杆、传播文明,对先进典型给予精神褒奖、物质激励,形成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文明风尚。
(二)推进干部业务素质提升。聚焦“在干不在行”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履职监督、激励约束,锻造精通测评体系、善抓指标落实、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队伍。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创文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模拟测评,对创建队伍履职效果进行量化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三)推进社区治理质效提升。坚持“贴近群众抓创建”,将创文治理成效体现在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群众日常生活最小单元。建立完善区级、街道、社区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强化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有效融入、同步推进测评指标项目建设,减少“翻烧饼”。巩固党建引领“和美家园”建设行动成果,持续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管理,提升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文明实践+”行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队伍、活动等结对共建。加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居民生活便捷度、舒适度。
(四)推进公益宣传形象提升。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相结合,提升公益广告刊播展示质量。用好网络、融媒体、公共空间、建筑围挡等资源,统筹组织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刊播展示,推出一批宣传新时代新思想、内容通俗易懂的公益广告,做到公益广告设计风格统一,更好体现城市历史文化、社会文明风尚,更好地融入城市环境。加强公益广告检查维护,确保展示类别、数量等符合要求。对公益广告内容错误、过时,外观褪色、大面积污损,或被小广告占用的,及时进行更换、清除或拆除。
(五)推进科技赋能水平提升。主动适应更多依靠信息化手段进行测评的新形势,积极推进创文方法手段创新,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依托“一网统管”大数据资源、各行业管理系统资源,提高城市治理、便民服务水平。依托“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系统,提高调度指挥效率。
(六)推进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强化舆情风险防范意识,优化工作推进举措,避免因突击整治扰民、治理成效滑坡、执法管理不当、内部工作失范、将正常的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冠以创文之名而引发负面舆情。加强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公安、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执法队伍舆情应对处置业务培训。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妥处置舆情事件。
四、建立完善六项创建机制
(一)建立完善常态长效机制。主动适应“随机组建测评队伍、随机抽选测评城市、随机确定测评时间”的测评方式,坚持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治理,杜绝任何形式的突击整治、弄虚作假,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关注当下、注重长远,在重点突破、治理见效的同时,推进长远谋划、建章立制,将创文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地方性法规、标准、制度,以制度化、标准化、法治化方式推进创文常态化、长效化。
(二)建立完善全员创建机制。坚持“五大创建”联动共进,实行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测评推荐与文明城市创建现实表现挂钩。深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创共建,调动文明单位为文明城市创建做贡献。引导新广大群众群体、新业态新就业群体融入社区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有效发挥外卖、快递、网约车、自媒体、网络直播等新业态新就业人员“移动网格”“流动哨兵”“公益使者”积极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生产经营业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让群众在亲身参与中增强文明意识、珍惜创文成果、支持问卷调查,凝聚创文合力,筑牢创文群众基础。
(三)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大学中专学校、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创文志愿服务队,做好志愿服务项目供需对接,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公益宣传、文明劝导、环境净化、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我们在一起”等志愿服务品牌,推进“志愿之城”建设。
(四)建立完善依法治理机制。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创建手段”“创文是分内职责”的理念,依法依规界定创文职责,推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执法、日常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深入实施《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依法惩戒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曝光典型案例,提升城市治理、文明创建法治化水平。针对倚车售卖、不文明养犬等难点问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监管执法职责到位。
(五)建立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建立完善创文督导检查工作体系,强化属地党委政府分片督导、主管部门分类督导、创文工作专班综合督导。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模拟测评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坚持谁督导检查谁负责跟踪整改,强化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全程闭环管理。通过问题交办清单、“两书一函”、专题通报,推动履职到位、问题整改见效。
(六)建立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厘清责任分工,以“清单制+责任制+标准化”方式,建立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行业主管、专项工作牵头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通过督导检查、量化评价、目标考核,推进责任主体分管一行、精通一行、督导一行、负责一行。严格责任追究,纪律监督、检察监督、绩效监督同步发力,整治对群众切身利益诉求关心不够、对群众生活环境监管治理不力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存在严重问题的,实行点位责任、监管责任、主管责任、牵头责任同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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